讓死刑變成NONSENSE/黃明鎮
2009/05/25
好幾年前,我陪台灣幾位典獄長到美國加州參觀監獄,走進有百年歷史的聖崑汀(San Quentin)監獄,看見執行死刑的瓦斯房牆上掛有三支電話,我好奇地問獄警,他答稱一支可以打給州長,如果州長肯,死囚還有機會特赦、減刑;另一支通州檢察長,如果他提非常上訴,也可暫緩執行;最後一支則能打回家裡告別。聽完之後,我感觸良多,一個法治的國家,必然重視人權。
但文明國家如美國,對死刑存廢的問題也爭論多時,參觀聖崑汀監獄那時,加州就因各方歧見而延緩死刑達20年之久。可惜,參觀後隔年,聖崑汀刑場內的瓦斯房,那座冰冷的「死神寶座」又重新點燃啟用了。
台灣,在我從美國回台教化監獄人犯不久,從1988年到1992年間,短短五年就處決263個死囚,但治安後來並沒有因而改善,反而當時獄中只有兩、三萬人,現今2009年,隨時都有六萬人犯在監獄。想以死刑「殺雞儆猴」、嚇阻犯罪,效果其實不彰,「以暴制暴」只會更凶暴,對改變世道人心鮮少功效。
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胡佛說過:「The answer to crime is not electric chair, but high chair」(解決犯罪問題不在電椅,而是至高寶座)只有萬能的上帝才能真正解決犯罪問題。所以犯罪「釜底抽薪」的方法是全民有純正基督的信仰,愛人如己,讓信仰產生不犯罪的力量,讓受刑人、更生人有sense痛悔過去,洗心革面,如此,國家社會一定會祥和安定,那時,死刑的存在就變成Nonsense了。
黃明鎮
基督教更生團契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