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殺女176刀 死刑定讞
2009/05/15
9年9月,正值雙十年華的張雅玲,遭求愛不成的兇嫌王鴻偉,先是開車衝撞昏迷被塞進後車廂,再被瘋狂砍殺176刀,流血過多致死。
案子經歷9年纏訟,一審王鴻偉判處無期徒刑,更6審7度判死刑卻又發回,終於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王鴻偉死刑定讞。 張雅玲的姊姊聽到消息,終於放下心中大石。
死者家屬張雅琪:「心裡的那塊石頭放下來,可是我覺得,其實,妹妹是跟我講,是遲來的正義,可是我覺得,遲來的正義已經不是正義。」
7 度判死刑,最高法院卻也一再發回,不斷開庭已經讓活著的家人,不僅疲於奔命,也被迫一次又一次想起痛苦的回憶;雖然事情已經過了9年,但家屬始終沒有辦法 原諒兇嫌,因為他們認為王鴻偉只是一再強調行兇時失去理智,而且也付了850萬元的賠償金,根本沒真心悔過,因而堅持法官判處死刑。
只是雖然死刑定讞了,但國內已經好幾年沒有執行死刑。張雅琪:「其實王鴻偉他會不會執行死刑,對我們來講,已經沒有差別,我們只是希望說,他不要回到社會,去害其他的人。」
最高法院定獻的判決書理由是,王鴻偉殺人手段兇殘,泯滅人性,難認為已具悔意,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而家屬也表示,將找個日子,一起回到雅玲長眠的台南,告訴她這個消息。
【編按】王鴻偉獲得基督教雄善文學的特別想,獲獎文章為【被叛死刑,仍有上帝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