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死刑車 強摘死囚器官變賣
2009-03-29 自由時報
編譯俞智敏/特譯
中國政府已自三年前開始試驗用高科技死刑執行車來執行死刑,但在舉辦北京奧運前則刻意保持低調以免引發國際爭議,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指稱,這種令人聯想起德國納粹政權使用毒氣卡車來屠殺罪犯、精神病患與猶太人的「死亡之車」已遍布中國各地。
死亡之車 遍布中國各地
報導中指出,這種大小等同十七人座中型巴士的死刑執行車是由重慶金冠汽車集團所研發,儘管近來經濟不景氣,該公司仍順利賣出了十輛死刑車。每輛死刑車的造價約六萬英鎊(約台幣兩百九十萬元),時速可達一百三十公里,外型與一般的警用巡邏車無異,但車廂的內部配備卻更像是醫院的開刀房。
執行死刑時,死囚會先在當地監獄接受鎮靜劑注射,再被運上死刑車、綁在電動執行床上,執行床自動滑入廂型車中央後,由法醫注射讓人失去意識的硫噴妥鈉、使呼吸停止的維庫溴銨及停止心跳的氯化鉀等三劑藥物。中國司法官員認為,注射死刑較傳統的槍決死刑更人道,也可減少死刑犯的痛苦,以及死者家屬和法警的心理負擔。
不過,納粹德國早在六十年前就率先使用類似的死刑執行方式,當時為節省運送罪犯和猶太人的時間,納粹科學家研發出一種密封式卡車,可從排氣管把一氧化碳送入車內,一次就可殺死五十人。
流動刑場 官員自認進步
六十年後,中國司法官員仍跟納粹官員一樣認為死刑車是「進步」。官員指出,死刑車可省下在監獄或法院興建固定刑場的大筆費用,而且死刑車就等於是「流動刑場」,可就近在死囚犯法的社區執刑,有利於宣傳與嚇阻犯罪。
新式的死刑車或許較古中國的「凌遲處死」人道,不過每日郵報報導指稱,在中國官員眼中,死刑車的最大好處恐怕還是能方便當局摘取死刑犯器官圖利。注射式死刑能保全犯人體內多數器官,法醫會在確認犯人死亡後,迅速取下犯人的眼睛及腎、肝、胰與肺等器官,再火速把器官送到北京、上海與廣州附近的醫院,賣給在醫院裡等候移植的有錢人,或者來自日本、南韓、新加坡及台灣的「器官移植觀光客」。
中國每年換腎手術逾萬件,但僅不到三百枚腎是來自捐贈者。英國移植學會及國際特赦組織都曾公開譴責中國摘取犯人器官。中國政府於三年前立法禁止在違反病人意願的情況下摘除器官,也禁止未成年人販賣器官,但受刑人不在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