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新思維研討會】主要建議
2008/11/09
【死刑存廢新思維研討會】
2008年11月7日
經過11月6~7日兩天研討會的討論,所得出的研討會主要建議如下:
1. 台灣應該維持停止死刑之執行(moratorium)。
2. 停止死刑執行之同時,更應該要加強替代死刑配套措施的研究及調查。
3. 進一步限縮可被判除死刑的罪名,例如非侵犯生命法益(沒有殺人)、販賣毒品等罪名。
4. 在還未全面廢除死刑前,要求檢察官不求處死刑、法官不判死刑。
5. 安全管束監禁制度(Sicherungsverwahrung)應可作為替代死刑的措施之一。
6. 了解被害人的需求,並且保障被害人訴訟程序參與的權利。
7. 對於死刑合憲性,應該再一次提出釋憲聲請。
8. 向社會大眾說明,從再犯率或者治安的相關數據可以證明死刑並不是一個維持治安有用的制度。
2008年11月7日
經過11月6~7日兩天研討會的討論,所得出的研討會主要建議如下:
1. 台灣應該維持停止死刑之執行(moratorium)。
2. 停止死刑執行之同時,更應該要加強替代死刑配套措施的研究及調查。
3. 進一步限縮可被判除死刑的罪名,例如非侵犯生命法益(沒有殺人)、販賣毒品等罪名。
4. 在還未全面廢除死刑前,要求檢察官不求處死刑、法官不判死刑。
5. 安全管束監禁制度(Sicherungsverwahrung)應可作為替代死刑的措施之一。
6. 了解被害人的需求,並且保障被害人訴訟程序參與的權利。
7. 對於死刑合憲性,應該再一次提出釋憲聲請。
8. 向社會大眾說明,從再犯率或者治安的相關數據可以證明死刑並不是一個維持治安有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