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裔男子在美面臨死刑 哈珀社會政策捱轟

2008-09-30 加通社多倫多電

一名加拿大人被美國判處死刑,已在美國坐牢25年,很有可能最終會被執行死刑;因為哈珀政府突然決定,不再為他向美國政府求情。

這宗案件周一會在聯邦法庭開庭聆訊。上訴人指責哈珀政府在亞省居民史密夫(Ronald Smith)一案,非法玩弄政治,要求渥太華向美國施壓,為史密夫將刑罰減輕。訴狀稱:「政府忽然放棄承諾,一改過去慣例,已令史密夫危在旦夕,目前面臨被處決的厄運。」

這宗案件,始於1982年夏。這案也凸顯了總理哈珀為首的保守黨的社會政策,與各反對黨的社會政策截然不同。史密夫當時只是24歲,他與兩名朋友吸了毒、喝了酒,在亞省紅鹿鎮要截順風車到蒙大拿州(Montana)。後來有兩表兄弟讓他們坐順風車,卻遭3人劫掠。史密夫向兩人後腦開槍。訴狀指出,史密夫的辯護律師經驗不足,只花了6小時研究案情。被告認罪,雖然「精神狀態紊亂」,仍要求被判死刑。

文件顯示,加國政府過去15年來不斷促請蒙大拿州長為史密夫減刑,並將他轉送加拿大;而加國的努力開始有成果。但在去年秋天,保守黨政府有了決議:為史密夫求情與政府的法治政策不符。公安部長戴國衛稱:「為史密夫求情,恐會令國人產生錯覺。」代表史密夫的一名美國律師華尼(Don Vernay)接受訪問時稱,外交部多年來的努力因此「戛然而止」。他說:「我們原以為他可獲減刑的,可是貴國政府,或者是貴國總理改變政策,將事情弄翻了。」戴國衛在去年11月發表談話之後,哈珀表明立場稱:「假如我們介入,不需多久,我們必須決定是否要將一名雙重殺人犯遣返加拿大。」他說:「既然政府已決定嚴厲對付嚴重罪案,我認為求情只會令國人產生錯誤的訊息。」

自由黨人指責哈珀政府「邏輯錯誤」。自由黨的競選政綱稱:「如果有加國人在任何國家、世界任何地方被判死刑,自由黨的一貫立場,是為加國人求情減刑。」訴狀援引憲法及行政法,指出史密夫「有合理的期望」,就是加拿大會繼續向美國求情。史密夫的多倫多律師沃爾曼(Lorne Waldman)稱:「這個程序一旦開始,就必須繼續下去。」政府反駁說:政策決定不受法庭意見左右。

史密夫的死刑判決,已兩次被推翻,3次裁定有效。案件目前在巡迴上訴庭第九庭審理。同案被控的兩人已認罪,後來被遣返加拿大,獲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