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將改革獄政 推展現代有尊嚴的監獄概念

2008-07-30 中央社

記者蔡筱穎巴黎二十九日專電

法國司法部長達提昨天在內閣會議中介紹了監獄法草案,旨在發展另類囚禁方式,使法國擁有公立監獄的基本法,承認受刑人的基本權利,並調整刑罰的執行條件。

法國監獄多年來人滿為患,六萬四千兩百五十名受刑人創下囚犯人數紀錄,但監獄只能容納五萬八百零六人,所以改革監獄法刻不容緩。

達提表示,草案要實行的是「更現代,更有尊嚴的新監獄概念,一個剝奪自由的新觀點,即在監獄的圍牆之外」。她以為,判刑、懲罰和剝奪自由可以有其他的形式,不一定只有坐牢一種形式。

監獄法草案首先強調受刑人的權益,透過改善受刑人家屬的接待條件,維持其家庭關係,並普及打電話的條件。受刑人也享有工作權,鼓勵從事職業活動,享有培訓權。工作的受刑人可與監獄管理階層簽訂職業僱佣合同。

這項法案將給受刑人新的權利,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達提強調,優先要務是給受刑人擁有再被社會接納的條件,即工作或是職業訓練,因為「工作也是尊嚴的一個元素。」

此外,為了減少羈押人數,受到司法審判的人可戴固定或可動式電子手銬,或是採取居家軟禁方式,作為入獄囚禁的補充方式,而不是送進監獄羈押。為此,司法部必須要有人力和財力來監視十四萬六千個等待判決的人,以及支援一萬兩千具電子手銬。

由於這項法案的目的是使受刑人能夠再融入社會,因此,草案也強調刑罰可以調整,以促進受刑人融入社會。判刑兩年或兩年以下的受刑人,若能提供保障,刑事處罰可以調整。

服刑歷程制也將受到推廣,即根據受刑人的個性和獄中表現,同時也考慮受刑人的危險程度,使每個受刑人的囚禁歷程適合各人的狀況。

另外就是建築更有尊嚴的監獄,預計從現在起到二零一二年增加一萬三千兩百個床位,也就是說到二零一二年共有六萬三千個床位。目標是到二零一二年不再有監獄的過剩人口。達提認為,受刑人生活條件的改善可以改進其工作條件。

獄管理機構的任務重點是促進受刑人的社會融入及預防累犯,而監獄工作人員將進行宣誓制度,遵守倫理法則,尊重受刑人的基本權利。

這項司法改革草案要實現法國監獄體制的現代化,但是,幫助受刑人協會和監獄看守工會組織批評草案措施不足,唯有工人力量總工會認為草案缺乏企圖心。草案要待國會於秋季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