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被害人~
a-han(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
今天晚上(5/30)去參加了廢死聯盟舉辦的「看見被害人」座談會,主講人分別是MVFHR的Toshi跟Renny。
先簡單介紹一下兩位主講者:
Toshi Kazama是一位專業攝影師,同時是三個孩子的父親。自1996年起,他以青少年死囚為主題,進行了長達八年的攝影計畫。走遍全美監獄,拍攝下二十多位青少年死囚的黑白照片。Toshi的作品獲得國際特赦組織重視,於網站上長期展出他的作品,亦多次受邀在全美各地、甚至日本、加拿大等各國家舉行演講。 Toshi也曾於2004年底及2005年5月來台灣展覽他的作品及演講,並且也拍攝台灣監獄、死刑犯及家屬的照片。
Renny Cushing是Mu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 (MVFHR) 的發起人及執行長,他是將美國廢除死刑運動及加強被害者權利運動結合在一起的拓荒者。(以上講者介紹摘錄自座談會手冊)
Toshi的演講雖然以英文進行,但是他講得非常慢而且淺白,加上他的語調和表情,很容易聽懂他在說什麼,而且對於他要表達的意念感同身受。演講以介紹他在美國及台灣拍攝的照片作為進行的方法,開頭的幾張就出現了所謂的「yellow mama」,是阿拉巴馬州對於電椅的別稱,因為他們將電椅漆成黃色而得名,在那張照片裡可以發現在椅子中間偏後的地方呈現較深的顏色,當Toshi問獄方人員為何如此,獄方人員說那是被處刑的犯人被電至焦黑的尾椎骨所留下的痕跡。用電椅或者注射毒物執行死刑的州,分別聲稱其他的執行方法是殘酷不人道的:電椅會讓受刑者眼球爆凸、全身器官燒焦、而且體液不受控制的排泄出來;注射毒物需耗時十五分鐘,而且經常因為受刑者體質或體形的不同,導致執行過程中犯人無法順利死亡,耗費一兩個小時的事件時有所聞。對死刑來說,不論用什麼樣的方法,終究不能掩蓋它殘酷的本質。
另外,以電椅行刑時,都會由兩名執行者同時開啟電椅的開關,只有其中一個開關通有電流,這樣一來沒有人知道究竟是誰真正殺死了犯人。如果死刑真是如此天經地義,死刑犯真的如此難容於人世,那麼為何還需要如此的手段,使得執行者不能確定自己是否殺了死刑犯?因為說到底,即使以正義為名,終究沒有人願意做一個殺人者,在行刑的第一線如此,在背後的司法體系亦是如此:因為不用親手了結掉人犯生命,所以能夠簽下死刑執行令。
Toshi說當他拍攝第一個青少年死囚時,他非常震驚,震驚於他以為死刑犯應該長得凶神惡煞,震驚於他看到的人跟他孩子的同學沒有兩樣;他也拍攝了一個開餐廳的越南裔女孩,全家都被受雇擔任餐廳警衛的一位女警殺害,只有她因為躲在冰箱裡而倖免於難,但是這個女孩選擇原諒而不去仇恨加害者,並且一肩擔起餐廳的營業,在拍攝完她的照片沒有多久後,Toshi在接女兒回家的路上也遭到攻擊,並且導致頭部受創在醫院昏迷了三天,不過因為他拍攝了那位女孩,他選擇了跟那個女孩一樣的方法原諒攻擊他的人,並且告訴他的孩子不要去仇恨攻擊者,因為他認為如果教導孩子要仇恨加害人,那無疑是將仇恨的觀念散播在孩子的心裡,讓攻擊者的怨恨、仇視及憤怒轉移到自己及家人的身上。
在看到徐自強照片的時候,Toshi另外播放了一張由助理所拍攝的照片,照片中的徐自強拿到母親的拍立得照片,背面有母親所寫的話語,那一刻,徐自強露出笑容,珍惜的把照片收進口袋。所以在後來的側面照片中,徐自強會眼角帶淚。所有的死刑判決書都把死刑犯形容為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無論徐自強是否犯罪,當他收到來自母親的照片跟書信時,仍然展現那樣真誠的笑容。死刑犯到底是不是人?即使判決書把死刑犯形容為十惡不赦之人,但是不要忘了,判決書只看到犯人的罪惡,並沒有看到犯人的全部。假如看到了犯人的全部,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犯人也有「人」的一面,就像徐自強那樣會為了母親的照片跟留言展露笑容、就像你我一樣都是活生生的人。
更何況在司法體系中仍然存在著冤獄的可能性,徐自強如此,而在座談會現場的盧菁,她弟弟盧正就是被冤錯執行死刑的案例,所以當盧菁看到徐自強的照片時,會想起弟弟,想起弟弟應該也曾經像徐自強那樣在獄中生活過,所以無法克制的流下眼淚。雖然有人會說假如百分之百確認某個嫌疑人犯下死罪,那就應該接受死刑,但問題就在於,我們的司法體系是由凡人在執行神所做的工作,既然是凡人無法避免會有誤判的可能,而誤判之所以為誤判就在於判決的時候都是「百分之百確認」。既然如此,即使司法錯判的機率只有萬分之一,我也因此反對死刑,並不能把那萬分之一的冤案者當作是他自己倒楣。我無法接受,因為這不是開車被落石砸死,也不是地震被房子壓死,而是透過國家社會的司法制度殺死一個無辜的人,等於是社會的每個人一起殺了這個無辜的冤案者,我不想當這樣的一個殺人者,所以我反對死刑。
Renny的演講以他作為父親被殺害的被害者家屬角度出發,說明社會除了死刑之外對被害者家屬其實幫助並不多。Renny的父親在母親面前遭人殺害,但是在父親遇害之後,Renny所必須面對的第一個問題不是要如何處置加害者,而是要面對餐桌上空了的位子、心中缺少了一塊東西、以及流淚的母親。他其實完全說明了一個被害人家屬,所要面對最現實的問題是:家中有人死了、再也不會出現了。而且這樣的死亡不是因為自然原因或者疾病,而是被人謀殺,心中的空缺是難以想像的巨大到無法形容,Renny說家中有人被謀殺了,那種感覺找不出任何語言足以形容,不是因為他不會說中文,即使用英文,他也找不出任何詞語形容那樣的感覺。Renny也風趣的說像自己這樣反對死刑的被害者家屬被歸類為「bad victims」,而贊成以死刑對待加害者的被害人則是「good victims」,在父親遇害後,即使知道Renny之前就反對死刑,但仍有一個老朋友對他說希望找出兇手後能判兇手死刑,Renny對此感到非常意外,意外於他朋友認為因為Renny成為被害者家屬所以就會轉而支持讓殺害父親的兇手接受死刑,這讓他思考了很久,而且更堅定反對死刑的立場。
Renny也說,在父親遇害後他們家花了很長一段時間走過,那是一段漫長的過程,他認為這樣的過程無法因為死刑的執行而結束。被害人家屬在家人遇害後,勢必都得走過一段漫長療傷的過程,加上旁人的過渡同情其實是某種程度上的社會隔離,不因為死刑的執行,所以被害人家屬心裡的創痛就痊癒了、隔天起床可以繼續像平常一般過生活了。
當Renny在審理父親案件的法庭外,遇到同樣叫做RobertII的兇手的兒子,他感覺腿有點軟,不曉得該怎麼辦,他覺得有一個巨大的黑洞在兩人中間,將兩人吞噬。對方向他道歉,他說:「不用道歉,因為殺人的並不是你,而且我們都失去了父親,我的父親入土為安,而你的父親被關在監獄之中。」 Renny感覺到死刑犯的家屬比起被害者家屬來說其實是更大的受害者,被害者家屬至少會有旁人同情或者關心他們因為家人被害帶來的傷痛,但是死刑犯的家屬背負著親人殺人的十字架,他們無法對其他人解釋為何失去父親,想想看對於父親因殺人而被執行死刑這樣的事情要如何對其他人開口?
Renny最後提到他去參觀了再見蔣介石的展覽,他認為如果我們想真正的避免228及白色恐怖時期所發生的一切,就必須完全剝奪政府殺人的權力,讓政府無法再有可能以死刑為手段,侵害人民的權利。
接下來的與談中,白曉燕基金會的董事陳淑貞律師提了一些很有建設性的意見,她認為基於冤獄的可能性逐步廢除死刑是可行的,而建立加害人對被害家屬道歉的管道及平台是必須要做的,很多時候被害人很在意加害者是否誠心向他們道歉,所以必須要有這樣的平台幫助被害家屬更快的療傷止痛,不過Renny也提到不一定是所有被害家屬都願意再和加害人有所接觸,也有人從此不願再聽到和加害人有關的任何事情,但是這樣的平台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要不要利用則由被害家屬自行決定。
在這場座談會之中,我看到了各種可能的被害人,有一般認為贊成死刑的被害人、有承受社會壓力的加害人家屬、也有反對死刑的被害人家屬。讓我瞭解到被害人反對死刑其實不是因為要對兇手好、要以德報怨這樣神聖的理由。假如我家人遇害了我也一樣反對死刑,我也一樣怨恨殺人的行為,但是我不會去怨恨一個人,怨恨一個人,對我並沒有任何幫助,反對死刑,只是希望自己不要掉入復仇跟怨恨的漩渦之中、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在心理上也成為一個殺人者,也希望自己能夠更快更好的走過漫長的療傷過程,其實完全是為了自己,所以絕對並不神聖,被害家屬反對死刑,只不過是另外一個選擇,選擇不要活在悲傷跟仇恨之中,選擇記得親人的好而不是親人的死,其實是一個平凡的、務實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