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恐嚇者
2006-12-13 中國時報
吳豪人
在選戰方酣十二月一日,法務部長施茂林毫無預警的簽下了本年度的第一張死刑執行令,而上至手握特赦大權的總統,下至平凡庶民,對此一條人命行將為國家機器所謀殺幾乎毫不關心在意,所有人的目光焦點,都貫注在「決定台灣存亡」(其實是決定政客抽象政治生命)的世紀大選戰之上。除廢除死刑聯盟,以及受害者家屬之外。
受害者家屬希望趕緊執行加害人死刑,以彰「天理」。這種報仇心理完全可以理解,完全值得同情,其實連廢死聯盟成員,也和受害人一樣痛恨犯罪。然而一週以來,廢死聯盟用盡一切方法試圖阻止這場國家合法謀殺的慘劇,包括拜會法務部、高檢署、司法院,呈請非常上訴與大法官憲法解釋。表面上看來,在全民的漠不關心之中,唯二積極作為的,只有受害人家屬(及其同情者)與廢死聯盟,而這兩組人馬,卻是完全對立的,毫無交集的。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嗎?
其實造成這兩方「誓不兩立」的原因,並不在於兩種價值無可紓解的衝突,而在於彼此所能尋得的,捍衛保障其價值的選項太少。以被害人家屬為例,因為現行法中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所能提供的療傷止痛機制太貧乏(想想馬英九的「每月兩萬元,支付半年」的補貼式救濟!)唯一能稍微撫平其心理創痕的,只有看犯人被處決而已。就「血債血還」的古老應報刑觀點而言,這甚至算不得「復仇」,因為國家並不讓被害人家屬親臨現場,親手處決加害人,並以相同殘虐方式看著犯人在痛苦恐懼中嚥下最後一口氣。
相對的,對於廢死聯盟而言,他們和死囚並無個人情誼,也同樣憎恨罪行。聯盟不過是想告訴「死刑支持者」,千百年來「以殺止殺」的古老信念,從來不曾達到止殺與遏止犯罪的目的。廢除死刑只是揚棄一個無用的制度。
「以殺無法止殺」的最好的一個佐證在這一週發生了:廢死聯盟的成員接到恐嚇電話,揚言將讓聯盟成員嚐嚐被害人家屬的苦痛。這通電話的意思是,如果有人不同意將罪大惡極者處以極刑,就一樣罪大惡極。而為了「教訓」這些「不知民間疾苦」的「優雅的上流階級偽善者」,打這通電話的朋友就不惜使用「罪大惡極」者的罪惡方式──謀殺。
無論恐嚇者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這位朋友可能沒有意識到,其實,他這通恐嚇電話都非常傳神的解釋了「死刑」的本質。甚至也解釋了「聖戰」(以殺止殺)的本質,以及暴力(以暴易暴)的本質。更重要的是,儘管遭受恐嚇,聯盟仍堅信這種電話並非來自被害人家屬。如此一來,打電話的就只剩下那些覺得自己的「正義」價值受到冒犯的路人甲──一個潛在的犯罪者。這才是最嚴重的犯罪無法遏止的主因。
當聯盟向中正一分局博愛派出所報案之際,該所警員也是諸多推託,意興闌珊。假設他推託的原因是,他「在心理上也認同恐嚇者」,那麼我們就更清楚這種以暴易暴的「獵巫」心理在台灣如何深中人心。這個遊戲還可繼續往同心圓之外推衍:儘管有總統「廢除死刑」的政治承諾,卻仍在實務廢死上意興闌珊的檢察官、法務部、法院以及司法院大法官;在修法上意興闌珊的執政黨立委。加上所有的路人甲,構成「心理上認同恐嚇者」的大社會。贊成死刑的朋友們,自然也不分藍綠,不分政黨。大家可以為黃俊英、連戰落選而激動落淚甚至自殺(想想陳屍台北市政府的女性),可以為台灣深受中國打壓無法獨立、或阿扁受紅衫軍圍剿而衝冠一怒,甚至「不惜一戰」,但是大家面對真正的制式暴力時,卻輕鬆的說:「壞人嘛,本來就該死」「壞孩子嘛,就該打」「壞老婆嘛就該教訓」。當恐嚇者以及毫無作為的政客自稱代表「民意」或至少是「尊重民意」時,台灣已經是一個最恐怖的煉獄了。
為什麼最恐怖?因為身在煉獄之人都自以為人在天堂。恐嚇者是偉大的,因為他的恐嚇符合民意,所以偉大;因為他的恐嚇也為怠惰的政客卸掉了道德判斷的重責,所以偉大。因為他的恐嚇讓全體台灣人仍能以殺止殺、以暴易暴,所以偉大。
(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