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取死囚器官 中國官方首度坦承

2006-11-20 自由時報

〔編譯張沛元/綜合北京十八、十九日外電報導〕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日前公開坦承,中國境內移植用的人體器官,大多來自死囚。這是中國政府多年來首度坦承摘取死囚器官供移植之用。不過,中方稍後澄清,所有器官摘取行為都獲得當事人或家屬同意。

駁斥隨機說法

黃潔夫十四日在廣州舉行的一場人體器官移植會議上,呼籲加強遏止日益猖獗的非法器官買賣時說,中國境內大多數用於移植的人體器官,來自於死囚屍首。不過,中國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否認上述摘取器官的行為未獲當事人或家屬同意,並反控部分外國媒體指稱中方隨機摘取死囚器官純屬報導不實與惡意中傷。

中方摘取死囚器官供人體移植之用已屬公開秘密,在北京當局宣布加強審核死刑案件後,民眾得等候兩週,才能動器官移植手術。中方並未公佈每年執行的死刑數量,但國際特赦組織根據中國媒體的報導估計,中國在二○○五年至少處決一七七○人;另有人估計年度處決人數甚至可能高達一萬。儘管中國已於七月間宣布所有器官買賣行為皆屬違法,但徹底落實新令仍有困難,特別是其中牽涉龐大利益。

九成器官來自死囚

赴中接受器官移植的外籍人士以美國人為大宗,其中不少是美籍華人。六十九歲、來自加州北嶺的吳瑪貝兒(譯音),今年七月在廣東東莞太平人民醫院接受腎臟移植,費用四萬美元(約台幣一百三十一萬元),院方僅告知捐贈者為一名三十歲的男性。吳瑪貝兒說,當時院中還有四名已動過腎臟移植手術等候復元的病患,四人都來自台灣。吳瑪貝兒在手術後十二天就返美,並對手術結果感到滿意。

不過,吳瑪貝兒之女吳莉莉(譯音)透露,當時太平人民醫院的醫生曾向她透露,由於中國政府對死刑規定日趨嚴格,未來的器官供給量令人憂心,吳莉莉因此懷疑母親的腎臟來自死囚,「我根本不想一探究竟。」
由於中國並無器官捐贈自願卡制度,部分專家估計,有鑑於其他供移植用的器官來源有限,中國境內移植用器官九成以上來自死囚。再者,專家指出,中國將死亡標準界定為心臟停止跳動而非腦死,也侷限從其他管道取得器官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