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案再審報導—司法人權拉鋸 真相難明
2006/07/05
2006-07-05 自由時報
記者賴仁中、孫友廉/台北報導
蘇建和案無疑是我國司法史上最受矚目的強盜殺人案件,而且無論最後結果如何,不少司法界人士私下說,本案只剩下法律上的爭執與人權面的拉鋸,至於事實真相,恐怕永無水落石出的一天。
80年3月24日,台北縣汐止發生吳銘漢、葉盈蘭夫婦遭強盜強姦殺害案,檢警追查,先後逮捕海軍陸戰隊員王文孝,以及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等3人。
其中,王文孝屬現役軍人,軍法審判先判死刑確定,81年1月11日被槍決,最高法院則於84年2月9日駁回蘇建和等3人上訴,維持高等法院更二審3人皆死刑的判決確定。
對此死刑確定判決,由於法院主要論罪事證是同案被告軍人王文孝的指述,又蘇建和等3被告、辯護律師等皆辯稱遭警方刑求,個人自白沒有任意性等,主張全案有冤情。再加上國內外人權團體關注,導致歷任法務部長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陳定南均未核准死刑執行。
全案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涵提出3次非常上訴,被告也提出4次再審聲請,直到89年10月27日最高法院才准許蘇建和3死囚案再審。高等法院歷經2年多再審審理,92年1月13日宣判,合議庭考量全案相關被告自白相互不符、罪證不足等,改判蘇建和等3人無罪。
但92年8月8日,最高法院基於再審判決只針對自白的小處不同,卻未顧及大多數的敘述一致,而且曲解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及取捨證據違反經驗法則等,撤銷3人無罪判決,再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警大這次的審查結果,是否為本案的更審投入新漣漪,勢必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