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判決 人權勝利
2006/05/06
2006-05-06 聯合報
文■陳尹暐
九一一恐怖攻擊唯一被起訴的被告日前遭陪審團判處終身監禁。對此一判決,部分恐怖攻擊受害者的遺屬強烈反彈,當時肩負事件善後的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也認為「被告應該被判處死刑」,布希總統更發表聲明強調對恐怖主義的戰鬥不會結束。以上反應絕對不難理解。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陪審團與受害者家屬重新感受了當年受害者所面對的一切,身心上的煎熬可以想見。對於這場全球共睹之重創美國的浩劫,美國的司法給了一個令人深具啟示性意義的判決。
先不討論在證據不充分下才判處被告終身監禁的正當性,在面對這個唯一能「洩憤」且態度極度挑釁的對象時,尚保有死刑的美國司法,的確是高度理性的迴避了死刑選擇。對美國的人權保障而言,無疑又是一個值得思考的重要註腳。撇開複雜的國際情勢不論,被告在離開法庭後高喊美國輸了,但說美國輸了,恐怕不盡然。
國內人權團體推動廢除死刑多年,終見死刑立法步向全面相對化,死刑的判決、執行也愈見謹慎。從此次美國對恐怖攻擊被告的判決來看,縱使是「深重的國仇家恨」,似乎都難以支持死刑判決。如果這個判決真有勝負意義,應該是對人權尊重的勝利,無論是對我們,或者是發動戰爭的布希以及恐怖主義者,這都是最好的學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