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窗對面的人:一位大學生和死刑犯會面後的反思
文/黃中昱(廢死聯盟實習生)
來到大學唸法律,憲法、人性尊嚴、預防理論、社會復歸、修復式司法……,這些高冷的專有名詞之於刑事政策是近乎理所當然、不容質疑。我埋首在書堆,能懂盧正案的不白之冤、湯英伸案的原漢衝突、鍾德樹案揭露的程序危機;偶爾有些講座、影展,談談國家暴力和死刑;也常在報導投書看到殺頭虐童的重大刑案、一間三坪的舍房擠滿受刑人等等。我明白不論多麼可惡,必須和罪犯談人權,因為他們也是人、因為台灣是人權立國的憲政國家、因為我是一位正在受高等教育的法律系學生。但這些全部離我很遠、非常遠,而如此距離總是會稀釋掉不少感受。
親眼看見「死刑定讞的超級壞蛋」
2024年5月6日的下午,作為實習內容之一,我隨同廢死聯盟的專員學姊一同前往土城看守所,主要任務是接見H、C兩位死刑犯,次要任務是寄零用金和會客菜。
小學時,我曾數度和外婆一起去嘉義縣鹿草鄉的監獄接見某位遠房親戚,所以對於取號機、福利社採購單、一排排的藍色塑膠椅,還有數十位手裡大小包會客菜的親友景象,不算太過陌生。學姊當然更熟悉看守所,拿起筆記本日常地說著今天的「策略」,詳細地向我介紹這裡的空間、業務。翻開筆記本,頭幾頁黏貼之前的各種接見紀錄,後幾頁則是整齊劃一的字跡,書寫一個個「罪大惡極」的名字。
「H、C同學,我們有寄上次釋憲的文件進去,接見的15分鐘就聊聊近況,還有釋憲的事情;A同學還沒寄錢,為了省時間,我們等一下排到,接見跟寄錢一起辦;B同學牙齒不好,不能吃太難咀嚼的食物,你幫我看看有什麼不適合;D同學有點久沒見,下次再來……。」
這是她的工作內容,和其他助人工作者一樣,必須要熟悉、關注對象的生活,不同的是每個對象都是死刑定讞的超級壞蛋。今天的兩位,一個強盜殺人,另一個勒贖撕票。
廣播通知蓋過聊天的聲音,學姊提醒我差不多要進去了。接著出示接見次序單、驗證身分、置物(包含手機),我二度穿過會客室狹長的廊道,到了最深處的第40號隔間。這裡和我記憶中的樣子差不多:有厚重的玻璃,聲音大概透不過去;有象徵規訓的鐵柵欄,阻隔受刑人及自由社會數十年;而今天的重點是那3支有線電話,小空間的3人同時拿起來、放在耳邊。學姊接起電話就是侃侃而談,聊近況、釋憲和未來,由於距離實在太近,僅僅是一牆之隔,我一時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是點頭、只是聽。
隔著雙層玻璃,兩次接見下來,我發現H和C長得蠻像的,圓臉、劍眉、薄唇和溫和的眼神,不太像逞兇鬥狠的道上大哥,一直和我說「謝謝同學」的溫柔笑容,反而有點像正在經營一間只能用現金支付的文具店阿北。很神奇,他們兩人一位只有高中學歷,另一位11歲就被送進保護機構,但他們都可以和學姊順暢對話,談自身處境及釋憲的種種,甚至精確地使用了「制度」、「壟斷」、「剝削」等詞,講話有觀點、立場,不打斷的話,15分鐘可能一下就沒了。更讓人驚訝的是,H能兩天看完近700頁的釋憲文件,我可做不到!
如果未來可以選擇,想死還是贖罪?
那麼,他們真的變好了嗎?
張娟芬老師在《殺戮的艱難》一書中提到「越大的過,越難悔。」我想確實是這樣。為了義氣對準新郎狠砍數刀、為了債務絞殺了工廠老闆,奪走了別人的幸福,又要怎麼說出後悔二字?奢求如何的原諒?死刑犯們說不出,於是只希望家人「不要看」,或者快點被執行,因為他們對社會而言只是壞人。
閒聊話語此起彼落,我凝視著H的眼睛,從書本文字到面對面接觸的眼神交流,和死刑犯的距離瞬間拉得好近。他向學姊說,「其實我很害怕出去。」那一瞬間我似乎感受到什麼,不由得重新思考「悔悟」這件事:死刑犯的懺悔或許不盡然都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少年墜落後成為重刑犯,再成為關注公益和制度的模範死囚,也正在自我矛盾的悔悟過程,找尋救贖。
一個人的犯案動機由外界看來簡單,但身為「人」之所經歷,以及內心世界可能遠比看到的還要複雜、痛苦而難以控制。誠如吳志光教授在憲法課堂所說的,不管罪刑輕重,大多的壞人都渴望有個重生的機會,只是這個機會是否存在,他們沒有信心──說穿了,國家、社會也沒有信心,所以死刑成為了我們唯一的回應。案發過20餘載,H還在等死,真的該死嗎?
看見犯罪背後的匱乏
接見告一段落後,我在捷運海山站附近的路邊小店買了一盒90塊的蝦仁炒飯,老闆娘邊炒著飯,邊幫旁邊披著毛巾汗流浹背的大哥結帳。她少收了20塊。在大哥離開後,她對著我用台語說:「他是搬瓦斯的,很辛苦。你要讀書才能成功,有好工作。」
頓時,有好多想法從我的腦中迸出:為什麼這是一個只有讀書才能「成功」的社會?天生就讀不好書的人呢?像H及C一樣,不只讀不好書,還因為長期環境誤犯天條的人呢?
我無法馬上組織成簡單的語言,再用台語表達出來,只是微笑點頭,說聲謝謝大姊。
和大多受詐家庭一樣,我家也因為詐騙被鬧到好似掀過來,上演各種四分五裂的戲碼,以此作為思想的轉捩點,身心俱疲的同時,我開始回顧生長在典型勞工家庭的自己,是不是一直忽略了什麼?於是對「階級」的違和感隨之而生,開始思考什麼是「結構」,接著意識到個人之於國家有多渺小──社會學想像要求我們穿透個人的行為去思考,我發現幾乎所有事情其實都是被「運氣」所決定。
性格、資質、成長環境,以及一路接觸到的資源、際遇等等,這些事物在每個無法控制的瞬間交互影響,然後就長大了。所以我們有不同的生命歷程,來自不同的經驗世界,待人處事的認知也不盡相同。幸運的話,可以融入社會主流,有能力思考、有空間努力,在教育和勞動中實現自我;不幸運的話,可能被排斥,淪落至社會邊緣,苟活著卻又受到「不努力」的非議。這才是真實,結構的限制。
放回死刑犯的脈絡,同是依循差不多的邏輯,一路顛頗地走來,發生一些因為距離很難想像、理解的事情,然後入監服刑。大多時候,我們只會看見犯罪的結果,相信這是個「公正世界」(just-world),應該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恰如其分,卻忽視了其實他們多數都來自脆弱的家庭、缺乏教育資源,當然也沒有在貨幣社會中,獲得能夠「成功」長大的經濟支持,而這些都是無法選擇的。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斯(Albie Sachs)在《斷臂上的花朵》一書即寫道:「為自由犧牲最大的人往往就是最貧窮和最一無所有的人。」
以眼還眼,只會成就全盲的世界
要穿越傷痕、怒火,看見犯罪背後的生命故事並不容易,但這正是我們作為人的價值,在看待失序時,「學習」以同理,取代鋪天蓋地的謾罵,因為黑暗是無法驅散黑暗的。
TFT的創辦人劉安婷在2016年的演講,有段內容是:「我常常想起我監獄裡面的學生,常想起阿為,然後我再打開電視,看到台灣這麼多令人心痛的事情,我忽然發現,這些我原本覺得很可惡的人,有的時候看起來沒那麼可惡了,因為一個一個,可能都是當時候沒有被老師叫回來的身影。」
我想,嘗試去了解這些其來有自的「惡」,並不代表我們不為被害者哭泣,反而正是對「人」的在乎,在乎他們奔騰的血液、散亂的呼吸,當然也有難以宣洩的眼淚。加害者和被害者之間從來不是一場對立的零和遊戲,不論關注誰,相信大家都是在努力讓台灣變得更好,變回它原本應該有的樣子。
有位社會學系教授曾經對我說過,對於一位法律人而言,徒法不足以解決社會問題,是專業訓練中必要的學習。我雖然不自詡為「法律人」,仍期許自己能擁有如此溫度,再懂得多一點,還給不懂的人。以此文簡單紀錄。
(本文原刊登於2024/5/29 獨立評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