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弒母案 華定國 還是氣到睡不著
2006-03-12 聯合報
73歲老人 每月靠低收入戶補助6千元過活 「冤獄蹲了16年,還掛個汙名,司法毀了我一生」
本報記者林昭彰
台北縣石門鄉老梅村是北海岸一個偏遠的小漁村,卅二年前,住在這裡的男子華定國被指逼姦養女不成,遭母親責備進而弒母。他雖然服刑期滿已經出獄,但至今否認犯過那件傷天害理的案子,還說司法再不改革,下一代仍會受害。
華定國現在是七十三歲的獨居老人,有糖尿病,健康、精神狀況很好,喜歡抽菸,每天兩包,談話間總是一根接著一根。提到弒母案,他就顯得氣憤,還說台灣司法毀了他一生。
「我不甘心啊!但還能怎樣?」「直到現在,有時候想起來,仍會氣到晚上睡不著。」他說:「我老了,已經受害這麼慘,還能有什麼差別,但你們年輕人再不設法改革,將來就還有機會成為被害人!」
他說,自己是家中獨子,年輕時就有性功能障礙,未婚;廿歲那年,花錢領養孩子,想傳宗接代,母親認為男生難教養,堅持收養女生,說能召來半子。
民國六十三年,台灣經濟起飛,他在士林和別人合夥蓋房子,正賺錢的時候,發生母親遭殺害慘案。被檢警指他「逼姦養女不成,被母責備進而弒母」。案經一再更審,死刑判了十二次、無罪判七次,最後還是無期徒刑定讞,入獄坐牢。他說:「兇手至今逍遙法外。」
官司纏訟二十年,他家原有二甲多地,全都賣光了,他說:「冤獄蹲了十六年,還掛個汙名,台灣的司法欠我太多,把我一輩子當成家家酒戲弄,耗盡青春歲月,簡直沒有天理。」
華定國說沒有兄弟姊妹、子嗣,現在靠政府每月補助低收入戶六千元過活,四千元付房租,剩下二千元,買菸就快用光了;對於幫過他忙的恩人,心中感謝,但沒錢、沒能力報答。
他出獄後,迄今未迎回母親的牌位供奉。他說供奉在廟裡,年節去燒香就好了,孤家寡人,沒自己的房子,拜拜又有何用?
他說只在日據時代念到小學三年級,不懂得如何爭取權利,希望有能力改變「黑暗司法」的人,救救這個墮落的制度,社會才會平靜,也等於是救了自己。
纏訟15年 12次死刑 7次無罪
記者蕭白雪、林昭彰/台北報導
華定國弒母案,曾創下國內司法史更十八審、歷經上百位承審法官的紀錄;他在纏訟十五年期間,十二度被判死刑、七度被判無罪,最後以無期徒刑定讞。
華定國原與母親、養女住在台北市士林社子島,靠他做泥水建築粗工過活;三十二年前的一個清晨,他家傳出驚叫聲,鄰居進屋,看見他母親被砍死在床上。警方調查,指他逼姦與母親同睡的養女未遂,被母親責備而弒母,消息傳回台北縣石門鄉老家,簡直人神共憤。
華定國於六十三年被收押,直到七十年九月,高院更十一審改判無罪,才獲交保,被羈押兩千五百四十八天;後來最高法院支持高院更十八審判處華定國無期徒刑的判決,全案終於確定,華定國被羈押的兩千多天,可以折抵刑期。
由於華定國一再喊冤,加上判決結果一直在死刑與無罪之間擺盪,監察院後來介入調查,認為當初偵辦本案的兩名員警涉偽證,決議彈劾並移送法辦;一、二審兩名員警均判有罪,造成「華定國有罪、辦案員警也有罪」的矛盾結果。
司法界傳言當初司法院長黃少谷曾下條子質問華定國案為何判決兩極,二、三審庭長為此集體會商,由於堅持死刑與主張無罪的兩方意見相持不下,最後結論是「死刑加無罪除以二等於無期徒刑」!不過,這個說法一直未獲官方證實。
華定國七十八年三月入監,在台北監獄服刑,七十九年六月移往花蓮監獄;不久即遇上七十九年減刑條例,無期徒刑減為十五年,後來又移往台中監獄,加上他先前被羈押七年多可折抵刑期,華定國於八十三年間由台中監獄假釋出獄。
獨居小漁村常在候車亭發呆
本報記者林昭彰
揹上弒母案罪名而坐牢的華定國,鄰居說他不時會賭博,雖然當年鄉親們很關心他的遭遇,可是他出獄後與鄰居來往不多。
老梅村的居民說,常看見他坐在候車亭發呆,有時到田裡種菜,村子裡不少人對他到底有沒有弒母,也分不清真相,劉姓村民說:「連司法都無法斷定,一會兒判死刑、一會兒判無罪,各判了十幾次,再改判無期徒刑,又提前假釋出獄,我看只有老天爺和他自己知道誰是兇手!」
華定國識字不多,涉案被拘後,曾托人寫信向遠親求援;他的簡姓遠親是地方望族,出面爭取地方人士幫忙,包括縣議員、鄉長、代表會主席,共有幾百人為他連署陳情。
訴訟期間,他保釋出獄,回鄉祭拜母墳;最後因無期徒刑定讞,而再度入獄服刑;所租房屋久未付房租,亡母牌位無人處理。經地方仕紳協議求神擲筊,將華氏祖先牌位移奉萬應公小廟;這個牌位至今仍供在廟裡。
村民說,卅幾年間,村子裡和社會各界有太多人幫他,關心這件案子,村民去聽開庭時,私下塞錢、塞菸給他,毫不相識的人還捐近百萬元保釋他出獄。不過後來有人覺得這麼幫忙,有點不值,因為當事人出獄後,並無一字之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