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日:死刑、奧運與人權
文/羅禮涵(廢死聯盟倡議專員)
照片來源/香港邊城青年
國際人權日
1948年,聯合國大會發佈《世界人權宣言》,並於兩年後的1950年,將每年的這一天訂為國際人權日(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以標舉人權的重要性;而《世界人權宣言》,也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各種人權論述的基礎。在《世界人權宣言》中包含六大基本內容,第一點正是生命權。生命權是人權的一切根本,在生命權無法獲得保障的情況之下,其他人權更不可能獲得實現,因此國家有責任要保護人民的生命權不受侵害。既然如此,我們下一步必須叩問的是,國家可以成為這個人權侵害的行為人嗎?目前為止,世界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家,已經在法律上或實務上廢除死刑了;然而,到了2021年的今天,還是有那三分之一的國家,在法律上同意以剝奪生命權的方式,對待自己的人民。很不幸地,台灣就是那三分之一的國家之一。台灣至今還執行死刑,最近一次執行的紀錄是在2020年4月,翁仁賢遭執行死刑。
為什麼要廢死?
「為什麼要廢死?」這想必是推動廢死運動的工作者,最常被問到的問題。支持廢除死刑的理由有很多,但我認為,其中最不可忽視和迴避的是:國家為什麼有權力可以殺人?我們究竟要給國家多大的權力去合法化殺人的行為?
談到國家權力,過去在威權統治時期,一切由政府說的算,這樣的生命經驗對台灣人來說還不遠。但解嚴後,台灣走向民主化,我們越來越能夠的理解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等權力的重要性;自由權等論述,也公民教育上更加普及,對我們一般人民來說可說是再熟知不過了。但民主的意涵當中,其實也包括人民和國家之間的關係的討論,我們究竟要給政府多大的權力,也成為其中無法迴避的問題。
中共政府的死刑記錄
以全世界來看,中國是死刑執行數最多的國家,同時也是執行數最不公開的國家。透過許多專家學者的評估統計可以發現,中國一年執行死刑的數量可能多達上千件。也就是說,中國政府合法化、正當化他們的殺人行為,在一年之內就殺害了上千名自己國家的人民。中國高度且毫無限縮的使用殘忍不人道的死刑刑罰,做為控制人民的手段,一年上千人的執行死刑數據,遠比去年(2020)一整年,全球死刑執行數加總483件多上好幾倍。這就是中國政府在人權上恣意踐踏生命權,最清楚不過的事實。加上中國的司法不獨立,往往是為了政權服務,一場冤案往往需要十數年的時間才能獲得平反,在極權政體加上大量執行死刑的組合之下,到底產生多少冤魂,實為眾人難以想像。
維吾爾、西藏到香港,境內境外打壓異己毫不手軟
中國在打壓異己、消除與共產黨不同聲音方面一樣毫不手軟,在人權議題上劣跡斑斑。像是針對維吾爾人以及其他穆斯林的再教育營,中共政府透過有系統的方式奴役、拘禁、嚴密監控維吾爾人,乃至於透過強迫勞動剝削勞力資源和當地自然資源,甚至已經有多名倖存者出來揭露對女性慘痛的性侵、羞辱、絕育和虐待。或是中國在西藏境內,用血腥暴力的方式,鎮壓境內循著非武力和平抗爭追求西藏的自治或獨立的藏人。他們也透過焚燬關閉寺廟學校、打壓宗教領袖、禁止人民參與西藏傳統節日活動的手段,企圖消滅西藏的傳統宗教、文化和教育;並以漢化為條件,以現代化為武器,同化、箝制藏人的思想。再看到香港在反送中抗爭開始,黑警在街頭上無差別的攻擊、拘留所內的性暴力,《國安法》通過後光明正大的鎮壓,只因為香港人追求的和平自由與實質自治的要求,與一直以來中共政府骨子裡的獨裁意識相違背。最後,中國境內的中國人在人權上也同樣沒有保障,如實報導武漢肺炎、揭露政府掩蓋消息的公民記者張展,揭露曾被中共高官性侵的網球國手彭帥,以及眾多人權捍衛者、律師、公民記者,現在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都受到極大的威脅和壓迫。
從夏季奧運到冬季奧運,沒有奧運精神的中國奧運
在國際人權日這天,台灣許多團體一起上街進行抵制北京冬奧的快閃行動,而在世界各地,也有許多支持人權、民主、自由的團體與個人一同響應。奧運的精神是「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但這樣的精神,在身為冬季奧運主辦國的中國身上卻完全看不到。容不下多元、容不下真相,才是中國這些打壓的行徑中最真實的詮釋。如此諷刺地,我們竟然要看到人權紀錄劣跡斑斑的中國,即將成為世界上唯一一個同時舉辦過夏季和冬季奧運的國家。2001年,中國正在爭取舉辦2008年夏季奧運的機會。當時國際上仍對中國抱有期待,期待中國會因為舉辦奧運而在人權的議題上有所進步、對於暴力蠻橫的執政方式有所節制。
甚至期待以生命權為核心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能在中共簽署邁向第十年之際的奧運年,有機會得到批准。而當我們回顧歷史,所有的期待當然全都撲了空,中共政府充分展現了毫無教化可能性的樣貌。他們不僅在人權價值上不思進取,2008年3月,更對境內的藏人發動大規模的鎮壓,造成慘絕人寰的傷害。14年後的今天,國際輿論似乎有了一些不同。以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紐西蘭所組成的五眼聯盟,加上立陶宛、科索沃這些堅定支持民主的小國,皆紛紛表態以外交抵制的形式——亦即只派運動員參賽、但不派官員出席相關儀式——來做出對北京冬奧的抵制。而作為鄰國的亞洲國家,諸如日本、台灣,到底能不能懸崖勒馬,讓歷史的經驗帶來一些改變,也備受國際關注。
台灣、人權,與死刑
回到台灣,回到人權,再回到死刑——為什麼應該廢除死刑?無論對於死刑的態度、認為死刑的效果可以是什麼,無論我們如何信賴政府、想給政府多大的權力,或許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觀點,也就是對外來勢力或是政治權威的不信賴來討論。德國廢死的背景,是在納粹政府對於死刑過度的濫用;香港則是有鑑於1997年面臨回歸中國的不確定性,擔心中國政府會利用死刑制度造成更多的壓制和迫害,而在1993年做出廢除死刑的決定。中國對於境內人民的獨裁統治,對於鄰近周邊國家和民族的迫害鎮壓,一幕幕的真實,都是僅隔著臺灣海峽、130公里外的台灣,不得不戒慎恐懼的。
雖然人權應該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在紀念《世界人權宣言》通過73週年的今天,仍然希望大家可以一起思索,對熱愛自由的台灣人而言,人權代表了什麼,死刑代表了什麼,我們又能如何在區域和世界人權上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