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融入、永久排除:異鄉人李國輝
文/李明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專職律師)
2017年11月22日晚間,李國輝在精神混亂下放下的一把火,帶走了中和狹小分租套房中九條人命,李國輝也成為來回被判決死刑的被告。
舉家移民來台,成為異鄉人
李國輝的父親是中國福建人,24歲到緬甸跟他母親結婚,一起住在緬甸仰光經營雜貨店,後來因為緬甸軍政府將華人公司沒收,只好在李國輝4歲時舉家搬到丹老居住。李國輝在家中排行老四,從10歲就必須每天早上先跟父親至市場擺攤才去上學。課業上雖非頂尖,但從求學歷程看來,就是個與其他同齡學生無異,去上學、參加足球球隊的年輕人。他也曾努力準備大學會考兩次,希望考取軍官學校。然而,後來發現緬甸政府規定華僑子女不得念軍官學校、醫科或工程學系,李國輝便在就學成本考量下,決定放棄考大學。
緬甸持續經濟不景氣,生活並不容易,爸爸過世後,媽媽、大哥、大姊、二姊、弟弟都陸陸續續移民來台,在中永和一帶努力融入台灣。李國輝高中肄業後,大約從21歲開始跑船,雖曾小有獲利,卻在27歲時遇上漁船因故沉沒,事業因此告終,最後也決定跟隨家人後腳來到台灣。
在台灣,他與其他緬甸華僑一同從事模版工、警衛等工作,工地工作粗重辛苦,安非他命吸下去可以「做得比別人多」,但長期施用安非他命提神後,李國輝開始產生幻聽。他沒有健保卡、未曾就醫、當然不知道自己的幻聽是器質性精神症狀,也沒有接觸過任何社政資源、心理衛生及精神醫療資源。2017年底,49歲的李國輝已經被幻聽的聲音干擾到無法正常生活,最後也因為會自言自語、大吼大叫,丟掉了最後一份好不容易找到的警衛工作。
最後棲所:難以逃生的狹小分租套房
有聽過服務無家者的社工說,在台灣如果不想辦法買間房子,中老年尤其男性,很難找到租屋處。大部分的人也都同意,房價高昂的台北,並不是異鄉人很好落腳的地方,第一個碰上的難題大多是租金。
李國輝來臺前5至6年雖從事模板工尚稱穩定,後因與家人相處上的細故爭執,李國輝選擇自己搬出來。前後在中和華興街、安康路一帶,承租過2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房子。後來因幻聽情形加劇、無法再有穩定工作,曾在中和四號公園流浪,住了兩個多月的時間。
2017年年底,李國輝已經換過許多住處。好不容易朋友胡進福將他的套房分了一半給他住,他用每個月2000元的房租得到落腳的地方。
那是一間房子防火的牆面早已遭到違法拆除,分租給逃跑移工、基層警察、單親媽媽的狹小分租公寓。從同一案件房東被判過失致死的判決可以看出,為了可以收取最多租金,房屋內部被打通成14間密集隔間,逃生走道狹窄、蓄煙空間不足,頂樓平台也因為違章所以失去逃生避難功能。這是李國輝最後跟胡進福分租套房的樣貌,本案九名死者最後生活的地方。
未曾融入:不被理解的異鄉人
從起訴到判決,李國輝反覆說著:「我知道他們在做、他們是指劉守在內的臉書群組,因為關於我女友,他們又在群組內一直用『藍牙發訊息』,讓我心裡不安」、「臉書群組團體對我做這些事情,我知道,這些事情是指因為他們在臉書上得不到我的准許,就在臉書上辱罵我,因為他們是在法律之外做這些事情,不管我到哪裡他們都會發這些聲音,我已經在路邊睡兩個月,我沒辦法工作上班,一直找我麻煩」、「我知道他們在做,他們是指緬甸華僑群組,就是一直放『藍牙聲音』給我聽」…
——大概不難從這些翻譯過來的文字感覺到,李國輝在犯案以前處於的混亂。他說不清出什麼是「藍牙聲音」,但那個腦中趕不走的聲音,幾乎把他快逼瘋。那個聲音只在他的腦中,旁人無法聽見,無人理解,無從分擔。
除此之外,對李國輝的不理解也來自語言與文化。
李國輝32歲時來台,犯案時49歲,等於來台將近17年,平時還是都跟緬甸同鄉混在一起的他,中文並不足以應付日常問候短句以外的對話。然而,在偵查期間,有六次筆錄作成時,他沒有任何通譯協助,在審理中,也有多次被質疑,是不是假裝聽不懂中文?都來台17年了,為何還需要通譯?
律師團不斷主張,姑且不論外國人待在台灣是否就代表一定會學好中文,不管是外國語言、客家話、台語、任何一族的原住民族語言,非母語人士在面對全中文的偵審環境時,有最基本的通譯協助,是兩公約規範的基本權利。直到更一、更二審,李國輝在語言理解上的困難,在審理中漸漸不再被質疑,然而蒞庭檢察官卻還是主張沒有通譯協助的筆錄仍具有證據能力。距離理解李國輝,我們是否能真正認知到語言的隔閡,這僅僅只是最基礎的步驟。要理解一個吸安非他命吸到幻聽的人,已經不容易,隔著通譯、隔著緬甸語、隔著有緬甸口音的中文,更加困難。
除了語言,審理中,他也時常以「兩手交叉於胸前」的動作接受法官訊問,這個在臺灣容易讓人有高傲、輕視他人敵意感受的動作,其實在緬甸是正式場合見到尊敬的人應擺出的姿勢。旁聽時要不是緬甸友人向我們說明,還真的要誤會他了。
精神、階級、族群等多元交織的身份在他身上,都成為理解的阻礙。我們無從理解他,反之,他也無從融入此時此地。
永久排除:簡便但疏離的道路
李國輝縱火當晚的事實相當簡單明瞭,但對於其殺人故意的內容,從一審的對九個人的不確定殺人故意,變成了後面幾個審級的七個不確定殺人故意、兩個殺人故意。未曾融入這個社會的李國輝,最後是否或將會被寫下怎麼樣內容的最嚴重罪行,被永久排除於這個世界,我並不確定。
死刑是將一個人永久排除於這個社會的方法,李國輝在2017年底犯案後,偵查到一審只花了六個月的時間,2018年6月被判決了第一個死刑,至今到更二審,未曾出現死刑以外的刑度,一路被判了四次死刑,雖然李國輝一路都是說尊重判決結果,但法律規定必須職權上訴,目前還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從多次死刑判決的結果,到媒體對他敵意的報導,彷彿感受到,比起讓他融入,永久排除這樣的人,似乎是最為簡便、阻力最小的路。
面對異鄉人,我們在一個特別疏離的位置。一個死刑決定,並沒有辦法讓人忘記,這是一個疏密不一的社會。卡繆的《異鄉人》開頭第一句話是:「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昨天,我不能確定。」他談的是疏離。
回到李國輝——有一個異鄉人被判了一次死刑,兩次,三次,四次,也許五次,我不能確定。
*筆者李明洳在擔任實習律師時,協助辦理李國輝案,也是執業生涯中遇到的第一個死刑辯護案件。後來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擔任專職律師,仍關切這個案件,幾乎參與每次開庭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