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加「凝視女性殺人犯判決工作坊」...
文/李伊得(廢死聯盟實習生)
廢死聯盟暌違兩年的死刑判決工作坊在今年夏天再次登場,這次的核心關懷是要試著爬梳、釐清女性殺人犯,他們究竟是什麼樣的背景和狀態?對我自己而言,往往過去大家在談及「死刑犯」時,可能會直覺地認為是男性。這樣的狀況除了反映現狀(台灣目前也僅有一位女性死刑犯)之外,是不是女性也可能面臨共通或不同的困境?我在實習的期間也擔任這次工作坊的觀察者,並以本文為記。
「凝視女性殺人犯」工作坊的舉辦,可以從廢死聯盟一直持續撰寫的「個案故事」談起。為了強調法院的審判不應只是著重在一個人一生最壞、最糟糕的時刻,個案故事往往試圖探究一個重大刑案為何會發生。而在這些故事中,除了被告的社會階級、身心狀況,經常會發現情感表達、情感挫折等性/別問題也是重要的交織因素。2018年,康乃爾大學法學院世界死刑中心出版了「Judged More than Her Crime」報告,專門探討女性死刑犯在司法系統下受到雙重審判的問題。
而今年世界反死刑日的主題正好是「被判死的女人:不被看見的真相」,以這樣的背景為出發點,將焦點放回臺灣,廢話電子報也推出:媳婦林于如(談台灣目前唯一一位女性死刑犯)、女性死刑犯:從國際報告看台灣(摘要康乃爾大學的報告,分析台灣的案例)以及男性死刑犯:性別因素之初探(不只探討女性,也關注男性)等文章。女性為什麼會犯下重大殺人罪?判決書和媒體又是如何描繪女性殺人犯?不同於過去判決工作坊以產出「判決評析」目標,本次「凝視女性殺人犯」工作坊,希冀能夠具象化女性殺人犯的模糊剪影,以林于如、謝依涵、蔡京京、張芳馨、王麗芳五個案件分組,完成五篇個案故事。
工作坊為期三天,分別落在八月到九月之間的周六。首日是由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陳宜倩老師和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帶領大家從女性的視野出發,有意識地去閱讀判決和其背後傳達的意涵。
陳宜倩老師帶大家從判決書及媒體報導瞭解女性與死刑的關係,並探究其中所描述的「事實」和故事。為什麼要研究女性死刑犯?陳宜倩老師說明,這個社會很容易讓女性處於無力的環境,我們透過性別看到女性扮演著遵循或是逃離的性別角色,並因而可能受到「紅利」抑或「懲罰」,男性也不例外。康乃爾報告也指出,女性死刑犯經常處在性別暴力的處境當中,而違犯社會規範認可的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之女性則會被判處比較重的刑責。進一步可以發現法律並不是全然地性別中立,判決的行為依歸(標準)並不平等。在這樣的限制之下,我們意識到未來的兩周要在判決中去分辨性別所帶來的影響、分辨道德與權力的論點,更甚是從證據去察看其中的判斷和量刑是如何處置。因為性/性別的意義會隨著階級、國家、經濟等各種視角交織出不同的觀點。
接著,張娟芬老師分享他閱讀女性殺人案判決的心法。老師以吳若妤案一審判決與林于如案作為切入點,說明散落在判決各處的幽微細節。先從「怎麼讀判決?」開始認識起,判決是由「主文、事實、理由、論罪、量刑、沒收」幾個部分所組成,可以將「事實」拆解成小部分細緻地去深入探討案件的每個環節是否相關聯;並特別說明平常沒人留心的「沒收」,其對事件本身的意義時常帶有玄妙之處。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看清楚判決寫了什麼內容以外,同時也要察覺「判決所忽略、沒有寫出來的地方」,比對之下很可能會出現極大的落差。
第二天的工作坊,則是由接觸到刑事案件的法官、律師、媒體工作者與大家分享第一線的觀察。資深的陳欽賢法官為大家說明他在司法現場所看到的「性別」與自我反思。多數人都對判決書感到陌生,要如何「看懂」,對產出判決報告或個案故事都是非常關鍵的要點。法官在閱讀判決時主要著重在判決當中的「事實」和「理由」,其中「理由」又再劃分成幾個要素,分別是「證據能力、爭點、被告承認和否認部分的證據、不採納辯解的理由、討論罪質、量刑理由」等等,一步一步完成最終的審判。陳欽賢法官也提到,在林于如案的判決中,過去法官在量刑的部分時常側重於犯罪情節,也不太會討論精神狀況,甚至可能以學歷去評估智識程度,這是大家所不樂見的。同時必須承認,法官也是人,法官的審判確實可能出現性別差異。宜倩老師與陳欽賢法官並更進一步討論到性侵案件的舉證困境,引發大家激烈的討論。
以「媽媽嘴命案」為題材,寫出《黑水》一書的作家平路,剖析自己以個案為參考的寫作過程,是不斷發自內心地提問,與自己對話、辯證的過程。當他看見案件當中的性別意涵,也都要求先能說服自己,才可能以真實感動他人。鄭凱鴻律師作為謝依涵的辯護律師,分享了實際參與案件的經歷與反思,並在參與的過程當中去拼湊當事人的生命歷程,以此更能深究辯護的著力點。鏡文學文化組採訪主任胡慕情以日月明功案為例,分享近年追蹤多個社會案件的研究過程當中,他的寫作會考量當事人所身處的時空背景,「當事人是活在社會的人,並不是真空狀態」,經由梳理當事人的社會脈絡,以貼近研究的對象。
貼近個案當事人生命歷程、靠近個案發生脈絡的觀察,是第二天工作坊的講師帶給所有參與者的寶貴經驗,不僅提供更多元的觀察角度,也讓參與者對於最後要根據實際案例,與夥伴分組合作產出個案故事與分析的任務,有著更具體的想像。
兩整天的課程,即使是天候欠佳的週末假日,大家依然踴躍參加,顯見來自不同背景的參與者都對這議題有高度的關注。工作坊將參與者分成五個小組,各分配一個個案由小組成員進行討論與分析,各小組除了可以在工作坊期間與宜倩和娟芬兩位老師討論,也可以將個案細節就教客座講師。此外,各小組也要利用晚間或假日的時間分別進行小組討論,將負責的個案進行分析、完成個案故事。慶幸在前兩次的課程與小組討論,分組的方式都發揮了很好的效用,雖然最開始大家在初讀判決後的討論,以直觀的方式來讀判決都不太容易「找到」判決文字的性別因素。但最後大家還是逐漸在成果發表前,透過不斷地聚焦,分析、反覆討論、激盪出更多關於判決沒有寫出來的問題或觀察,努力找到個案中「不被看見的真相」。
最後一天的成果發表,遇到颱風來襲而改為線上舉行。蔡京京案組員分享了判決中所認定的「獨生女」與其家庭關係事實的矛盾之處;王麗芳案則聚焦在其外籍身份難以見容於台灣傳統家庭的狀況。印象深刻的是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長李佩香的講評,道出台灣人對東南亞國家外籍人士難以根除的歧視。謝依涵案的組員們整理劃分出究竟是「謀財害命」抑或是「為情所苦」而殺人的命題;張芳馨案討論小姑與媳婦身分在家庭中的權力關係;而林于如案組員思辨「相夫教子」的好媳婦,如何變成了驚世媳婦。講評的律師們也與大家交換許多辦理案件時的想法。
雖然這次工作坊探討的只有五個案件,或許不能夠說是充分具備代表性的數量,但透過閱讀判決書,認識理解幾位女性殺人犯的面孔,依然有助於我們在未來的案件中有更多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