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無法相處的話
文/羅禮涵(廢死聯盟執行秘書)
2013年10月1日,這一天,他的人生全變了調。9月才剛去當兵的黃麟凱,甚至還在考慮著未來是否要簽志願役。卻沒想到在一次懇親休假後,黃麟凱就再也沒有回到軍中。
1993年出生的黃麟凱,案發時剛滿20歲,因為殺害前女友及前女友媽媽進了台北看守所,於2017年死刑定讞。
男女朋友
黃麟凱有個交往近三年的女朋友,他們是高中同班同學,從2010年間開始交往。他渴望家庭,腦海裡最美好的想像是和相愛的伴侶組織家庭、育有自己的小孩、並陪伴其成長。黃麟凱說自己曾狂妄地設下20歲要結婚的目標,無形中,女友早已成了他家庭計畫中的女主人。
交往期間,女友主動提議將提款卡交由黃麟凱保管,方便提領生活支出。在黃麟凱打工期間,他多半會用打工賺來的錢支付和女友同樂的開銷,以及買各式禮物送她、幫她繳學費、支付她戴牙套的錢等方式,盡可能滿足她。對黃麟凱而言,這是他愛她的方式。直到後來,黃麟凱因課業之故而暫停打工。沒有收入後的他,順理地提領女友帳戶內的錢以支付自己的生活開銷。對他而言,兩人之間早已沒有分別,金錢上更無須細分你我。
後來因為個性的關係,他們於2013年年中協議分開。到了9月中旬,女方發現自己帳戶裡的錢幾乎被提領完,倆人的關係開始惡化。上班一年算算也該有20萬,戶頭內卻只剩下2千多塊,著實令她震驚又憤怒。幾次與黃麟凱來來回回的協議債務的償還均破局,她選在9月下旬黃麟凱當兵時,前往黃媽媽上班的地方,請她替兒子還錢。最後兩人協議等黃麟凱從軍中休假回來,大家再約出來一起討論這筆錢該如何處理。
談判
2013年9月29日,黃麟凱從軍中休假返家,當日由家人陪同前往協調這筆金額。由於20萬多用於兩人共同開銷,再加上黃麟凱曾幫女方支出過的些許費用,最後決議由黃麟凱家人開出一張9萬元支票,今後該債務糾紛應一筆勾銷。
雙方各自返家後,女方依舊心有不甘,認為剩餘的11萬應屬於自己。一方面想挽回感情,一方面為了安撫她,黃麟凱於通訊軟體上不斷道歉自己處理不當並承諾會返還11萬的差額。對黃麟凱來說,唯有錢的事順女方的意,彼此的感情才有復燃的可能性,儘管他對於上哪去找這筆錢根本毫無頭緒。
女方要求黃麟凱在四天內休假結束前務必歸還這筆錢,時間的壓力加上對他而言為數不小的金額,實在把黃麟凱逼急了。「我會想辦法。」明明還是如此深愛著她,但做不到的承諾一次次地給出去,也讓兩人關係越來越疏遠,這也令他愈加絕望、痛苦。
眼看因為錢的事情而與女方不斷產生嫌隙,和母親的關係也愈發緊張,黃麟凱無路可退了。他的世界逐漸崩潰,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向誰求助,漸漸地逼著自己走向絕路。
童軍繩
2013年10月1日白天,黃麟凱牽著倆人一起養的狗去探女方的班,希望透過愛犬,能喚回她的理睬。但兩人的話題終究離不開金錢的問題。心灰意冷也走投無路的黃麟凱,產生玉石俱焚的想法,打算殺了對方再自殺。「在這個世界無法相處的話,我們到另一個世界,就只有我跟她。」這是黃麟凱於法庭上說的,也是他痛下殺機時,最無助的寫照。
當晚他戴起頭套,帶著童軍繩,用交往時女方放在他這的備份鑰匙潛入她家埋伏。出乎意料地是,女方的媽媽當時在房裡休息。黃麟凱擔心自己的身分會被認出,因此他走進房裡將女方媽媽以童軍繩勒斃,並將門帶上後,繼續等待女方返家。
待女方進門,黃麟凱隨即將她綑綁後壓制於床上。無意間女方踢到了黃麟凱的包包,透過掉落的皮夾她認出這名蒙面男子就是黃麟凱。「好險是你,是你我就不怕了。」女方的情緒從恐懼變得較為心安,她請黃麟凱先將自己鬆綁,希望有話可以好好說。在情緒的轉換過程中,他們開始擁抱、撫摸,並發生了性行為。結束親密行為後,女方又開始問起錢的事,兩人再次產生爭執。在她不注意時,黃麟凱拿出童軍繩,將她殺害。
事發不久,女方家人返家時,發現母女兩人已遇害。他們連忙報案,黃麟凱則逮到機會逃往頂樓。警方很快地抵達,將現場層層封鎖,黃麟凱因此困在頂樓逃不出去。他本來想回家交代後事便自殺,沒料到事情演變至此。
警察很快地便在頂樓找到了黃麟凱。
誰的意願
黃麟凱被依殺人罪及強制性交殺人罪起訴,最後判決死刑定讞。這個案子在歷審判決上很單純,對於事實的認定也沒有太大的出入——殺人罪及強制性交殺人罪。殺人罪的部分,黃麟凱從頭到尾都承認。然而性行為的部分,綜觀本案中所有的卷證,不論是法醫做的報告、相關的物理跡證、各樣的鑑識報告,都僅能說明兩人確實有發生過性行為。但對於是否有強制性交,並沒有客觀的事實能加以證明。然而無罪推定原則沒有在此處得到嚴謹的使用,檢方仍推斷在該情境中,女方會因為恐懼而順從被告,認為黃麟凱違反對方的意願發生性行為。
「強制性交」是黃麟凱每次上訴都否認的部分。對黃麟凱而言,彷彿兩人的愛情被法官認定僅是自己的一廂情願。而到最後定讞的判決記載,法律仍不採信他的說法,強制性交殺人罪就在他人生寫下了一筆,揮之不去。
輕縱了誰
黃麟凱犯案後對於強制性交的否認,被解讀為犯後態度不佳、不肯認錯;道歉及抄寫的經書被認定為流於表面、不具誠意。但「具有悔意」具體而言,應該是要長成什麼樣子,大概誰也沒有定論。
「除目前長期監禁和教化之外,必須提供被告適當心理治療來協助其對自己問題的覺察、改變,以及長遠生活型態之重建。而目前監所之情況,並無法提供適切之心理治療。」這段話出自於黃麟凱的心理鑑定報告,也被引用於最後事實審的判決中。
而倘若「目前監所之情況,無法提供適切之心理治療」,是作為量處死刑其一理由,這是否也說明了國家資源的不足,只好交由被告來承擔。國家不願意花更多的成本和心力,投資於監所及犯錯的人身上。而死刑槍決的執行,僅須透過幾顆子彈,相形之下,既便宜又省事。歷經了五個審級,國家似乎還是只能告訴他:「你是犯錯的人,而我們沒有能力幫你。」
「如僅量處無期徒刑,顯然輕縱。」判決書上這樣寫著。
但我們選擇了死刑、選擇了對個人的犯罪勿枉勿縱的同時,我們其實也輕縱了國家。
家人從一而終的愛
黃麟凱的父親在他一歲時就過世了,大他九歲的姊姊很早便結婚搬離家裡,黃麟凱從小便和媽媽相依為命。媽媽非常的寵溺他,他也很依賴媽媽,到了十幾歲出門還要牽著手走。而大他許多的姊姊,和他的感情更是如姊如母,對他而言,姊姊就像是第二個媽媽的存在。
他自幼便很嚮往家庭,喜歡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覺。但媽媽為了負擔家計而忙於工作,讓黃麟凱自小即非常獨立、早早就學會如何打理好自己的生活,而這也無形中養成了他不擅求救、尋求協助的個性。「我太晚意識到自己不可能是萬能的,忽視了當時家人、朋友願意伸出的援手。」這是黃麟凱在看守所中悔過之餘悟出的道理。
而除了媽媽和姊姊之外,姊夫也成了修復破碎家庭的關鍵人物。「姊夫一肩扛起了整個家庭的整建工程,令我見識到身為一個男人能負起的責任及擔當。」這是黃麟凱對於姊夫的欽佩及讚賞。在他的成長階段,從來都沒有父親的角色陪伴身旁,姊夫無疑地填補了這個位置及遺憾。
案件從審理、定讞一路到現在,家人一直都會定期的探望他,他和家人的通信也從未間斷。現在的黃麟凱更懂得珍惜家人對他的關心及愛。這一份緊密的家庭連結,成了他在看守所裡最大的支持。
音樂狂的誕生
從2013年案發至今,黃麟凱在看守所也待過了六個年頭。這段時間他透過看守所內的管樂班,接觸了薩克斯風和爵士鼓,這讓他愛上音樂。進看守所前,他未曾發掘自己在音樂的興趣。他笑說自己現在就像是音樂狂,一旦開始碰音樂,就會進入專注忘我的境界。他不僅利用一周一次的上課時間練習吹奏,更在其餘的時間於舍房內自行研究樂譜。「有些人有絕對音感就比較容易,但我還不行,就要一直聽,去抓那個音。」黃麟凱笑著說。
監所內時常有大大小小的活動,在這類型的場合中,管樂班的同學多半有表演的機會。一次次的表演,涵蓋樂曲的吹奏、表演橋段的設計及編排,黃麟凱和其他管樂班的同學精心地為每一場演出做準備。除此之外,他運用在所內的資源,於今年(2019年)順利考到了新北市街頭藝人表演的證照。
對現在的黃麟凱而言,家人的支持和對音樂的熱情,成了他的全部。然而這輩子他是否等得到這樣的一天:「走出看守所的大門、掛上街頭藝人表演證照,在街頭演奏他最愛的樂器,接受路過民眾的掌聲,同時演繹他反省過後的人生篇章」,我們都沒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