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第三次殺人》:誰的性命值得被奪去?
文/徐書磊(法律白話文運動)
整體來說這部片步調緩慢,以陰天、下雨和雪景為景的場景大量出現,而個角色也時常以眼神、手勢和對話語調來呈現情緒,傳遞了一種完整的抑鬱感。若是追求案情抽絲剝繭推理的懸疑片愛好者,大概會坐立難安的看完,覺得搔不到癢處,又讓人心情沈悶;但如果是對於刑事案件中,院檢辯三方的思路、被害者、加害者和雙方家屬的故事有感的人,將會極容易陷入本片之中,被一個一個角色提出的疑問環繞。
受害者是不是好人、自白說辭反覆的嫌犯以及犯案動機,會是影響你認為嫌犯該不該死的原因嗎?這是我在這部電影中,不斷在心中詢問自己的一個問題。
第一次殺人,受害的對象是靠放債收取利息維生者,殺人取財後焚屋。三隅在第一次殺人後,因為其不幸的身世以及貧困的經濟狀況,法院在判決時並未對他判處死刑。當時的審判長在與擔任三隅辯護人的兒子對話中提到,當年他並非是廢處死刑論的擁護者,但在當時的時空背景認為罪犯是社會環境造就的,因此並未判處死刑。而在三十年過後看來,審判長深刻反省,認為若是當年判他死刑,便不會再次出現第二次殺人的受害者了。在審判長的心中,會殺人者和不會殺人者之間有很深的區隔,是一出生就註定好了,這種看法似乎也呼應了三隅所說的:「有些人是不該出生的。」
第二次殺人,從工作糾紛到死者妻子委託,從積欠薪資到與死者妻子有染,這些原因和動機不斷的在三隅的自白、媒體的報導和辯護人的推測中反覆出現,究竟何者為真,對於三隅好像一點都不在乎,他對於案件的描述冷靜的好像是從第三人視角看到別人在做的事的感覺,從神情和言語中都可看出,對於是否能夠減刑對他沒有那麼重要,是一種對生命不期不待的寂寥。而本次案件的死者,經營製造黑心食品的工廠,並長期性侵自己的親生女兒的父親;妻子在其死後,關心的並非女兒的狀況,反而是在乎丈夫死後的保險金為何不下來。而從被父親性侵的咲江視角,三隅則是為了她才殺害父親的,是一個真正把她當女兒相處的好人。
但在法律前,到底誰是惡人呢?而誰的性命,值得被奪去呢?
第三次殺人的審判,一種荒謬感油然而生。審判長、律師及檢方為了被告新提出他並未殺人的說法,進行討論,席間那透過眼神的來回交流,可以看出審判長心證已成,不願意再爭執犯罪事實的內容,即使爭執了,心證也不會改變。一個會影響被告能否繼續生存在這世上的審判中,不斷被提及應在乎的重點,竟然是法官的日程。與充滿情緒的被告發言相比,「雖然立場不同,但大家都在司法這同一艘船上」這句由資深的律師說出來的話,彷彿是要打醒對於感人結局有所期待的觀眾般,以一種突兀感為最後的庭審劃下句點。案件真相到底為何、誰殺了誰以及各方背後的故事,到影片的結局仍未臻明確,唯一確切的一次殺人,便是三隅被判處的死刑。
咲江對律師提出的問題:
誰有權決定制裁誰呢?在看完影片後的你,能毫無猶豫的回答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