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媳婦?
編按:本文原為Edward White所寫的英文報導「A Taiwan Witch Burning」,經作者同意,我們翻譯成中文並且稍加編輯更正成為本文。
2010年1月26日,二十九歲的林于如坐在警察局偵訊室中,坦承自己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婆婆及丈夫。他們三人在過去兩年內相繼死亡,但一直到保險公司通報林于如在這三人死亡後分別領取數百萬甚至數千萬理賠金後,警方才開始懷疑她涉嫌謀殺。
當被逮捕的新聞一傳出來,林于如就被嗜血的台灣狗仔封為「黑寡婦」,在檢察官眼中,她已經直接被宣判有罪。三年半後,即使已經她撤回部分自白,只承認殺害丈夫一項罪名,且一位法官根據她的智能測驗,認定她有智能障礙,最高法院最終還是判處當時已三十二歲的林于如死刑,成為台灣目前等待行刑的死刑罪犯中唯一一位女性。直到今天,林于如仍在台中監獄中等待她的最終命運。
不過,新的律師團接手辯護後,發現了這個案件的背景相當複雜:被告長年被家暴並具有慢性憂鬱症病史,還有藥物成癮及自殺未遂等問題,而這些背景因素從未被法院納入判決考量,也不曾獲得媒體的關注或報導。律師們也發現本案有許多明顯的法律程序問題,意味著這樣的死刑判決是不合法的。目前林于如的死刑執行令仍未簽署執行,在為時未晚前,律團會不斷為她爭取重起審判的機會。
三起命案過程
根據林于如案件的資料顯示,第一起命案發生於2008年11月10日下午兩點,林于如於當天早上到達她母親位於台南的家。林于如為了賭債和母親爭吵後,將母親林侯月雲推下樓。大約一小時後,她母親男友的兒子陳伯諺發現林侯月雲的屍體,並叫了救護車,但最終回天乏術,而警方當時並未懷疑林于如涉案。
在林侯月雲死亡兩個月前,林于如曾在2008年9月22日替她母親及婆婆鄭惠升保了壽險。2008年11月18日,也就是林于如母親林侯月雲過世八天後,該筆理賠金通過審核,五百萬台幣於同年12月25日匯入林于如的帳戶中。
五個月後,2009年5月27日,鄭惠升於半夜被送到醫院急診室。在接受治療後返回家中,卻又在當天下午再度回到醫院。當晚,林于如似乎和丈夫劉宇航在她的病床前輪流照護。檢察官聲稱,林于如在隔天清晨四點鐘左右返回醫院,並在鄭惠升的點滴中加入揉碎的安眠藥及抗躁鬱藥物。兩小時後,林于如按下床頭的緊急呼叫鈕,但鄭惠升在醫生抵達後已無生命跡象,急救無效並宣告死亡。
在劉宇航母親死後一個多月,劉宇航也於2009年6月25日凌晨匆匆來到醫院。根據警方當時紀錄,林于如當時也與丈夫同行。兩點五十分左右,林于如在離開前於他的點滴中加入了毒藥。四十分鐘後,護士發現點滴顏色混濁,於是幫劉宇航換了新的點滴。根據檔案所述,當天清晨五點左右,林于如再度回到醫院並質問護士為何更換點滴。稍晚,她再度試圖在丈夫點滴中加入毒藥,遭到發現並阻止,但警方當時似乎沒有接到任何相關通報訊息。
在上述事件發生三週後,劉宇航於2009年7月17日再次被送進醫院。入院兩天後,林于如要求將丈夫轉到單人病房,並在下午五點左右,再度趁著病房內只剩他們兩人時,將自制混合毒藥加入他的點滴中。六小時後,一位護士發現劉宇航呈現虛弱狀態,劉宇航接著於2009年7月20日凌晨兩點死亡。
在接下來幾個月內,林于如沈迷於賭博之中,在地下六合彩賭場中上賭了將近一百八十萬台幣。然而就在2009年12月,保險公司因林于如連續申請劉宇航和鄭惠升的壽險理賠而起疑並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取得搜索票到林于如家進行搜索,查獲疑似用於這幾場謀殺案的藥物,林于如因此被收押監禁。
台灣社會反應
一個女人殺害含自己母親在內的三位家人,並詐領高額保險金以償還鉅額賭債的故事,隨著林于如被捕而經媒體大肆宣染。國內的談話性節目主持人及同樣興奮的來賓見獵心喜,大肆探討這起案件,林于如也被稱為「驚世媳婦」。
法律研究學者與司法改革鑑定人張娟芬說,當時的新聞節目製作人紛紛故意誇大這起案件以引起觀眾注目。「驚世媳婦」一詞即取名自當時熱門連續劇中的一個角色,讓觀眾印象更加深刻。媒體的誇大讓大家一夕之間都認識了林于如,也直接坐實了她的罪名。「人們不曾停下來了解她到底有沒有犯案」,張娟芬說,「她直接被打上了有罪的標記。」
熱門節目主持人甚至在判決出來之前,就已經開始問出這種問題:「該處多重的刑罰才適合?」
那一年是2010年。張娟芬認為,林于如案件選在「最糟的時刻」爆出。
十年前,民進黨第一次經過政黨輪替後執政,並提出逐步淘汰死刑的想法,死刑執行次數也穩定下降。2006年到2009年之間,台灣有效地暫停了執行死刑。馬英九於2008年當選總統後,台灣在國民黨重新取回執政權的頭兩年,也仍朝著廢除死刑的方向前進。然而到了2009年,由受害者家屬帶頭,民間開始響起繼續執行死刑的聲音。王清峰聲明拒絕在任內簽署任何死刑執行令後,引起民眾激烈反彈,他於2010年3月辭去司法部長一職。
「(死刑)議題再次浮出水面,並引發前所未有的關注」,張娟芬說,「許多人開始去關注為什麼過去四年間沒有人被處死過。」
張娟芬在今年發表的博士論文中探討了台灣過去六十二件判處死刑的案件,承認媒體對林于如案的大肆報導與法官最後的死刑判決之間,「很難說沒有因果關係」。
張娟芬舉例說明林于如案過程中司法程序的瑕疵,像是法官在情節重大罪刑審判時,對於測謊結果採信標準不一。在地方法院審理程序時,林于如當時說出她丈夫給了她毒藥,並指示她將藥藥加入婆婆的點滴中。此一聲明通過了測謊試驗,法院卻拒絕承認該測謊結果,認為結果「並不可靠」。在近期另外一件判決死刑的案例中,被告聲稱自己無罪卻沒有通過測謊,但測謊結果卻仍被列為證據之一。「他們只是選擇有利證據來支持他們原本預設的結論而已」張娟芬說。
對犯罪情節重大的刑事案件法官有職權上訴的權利,在2011年5月的一審判決中,林于如殺害母親及婆婆兩案的判決是無期徒刑,殺害丈夫的判決則是死刑。高等法院於2012年將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於2013年6月做出最後判決,駁回林于如的上訴,確定死刑。
審判過程
林于如一開始坦承犯下全部三起謀殺,但在第一次審判時,她撤回該自白,並聲稱警方調查人員威脅她,要是她不認罪,就要把她姊姊牽扯進案中。
即使如此,檢察官提出罪證還是非常倚重那份認罪聲明。張娟芬認為他們不得不如此的原因是因為「前兩項謀殺案完全缺乏證據」。
林于如母親林侯月雲和婆婆鄭惠升的屍體從未經過解剖來探討死因,保險公司在給付五百萬理賠金前,曾調查過林侯月雲的死因,獲得的結論是意外死亡。然而檢方卻依賴其他證據,包括林于如最初的口供、她申請保險理賠金的動作,以及她的高額賭債。據報導指出,從第二、第三位死者身上採取的血液樣本中,含有警方在林于如家中搜出的毒品。報導也指出林于如在2009年5月曾為兒子購買保險,而檢察官將此事也列為證據,證明她也試圖殺害兒子。
張娟芬認為證詞證據太過薄弱,無法證明被告的三起殺人罪,尤其其中還包刑度較重的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幾個程序問題似乎都出在法官身上。舉例來說,第一次審判時,法官要求一位法庭鑑定人出庭並解釋鄭惠升的死因。根據醫院的死亡證明,鄭惠升是死於心肌梗塞,而法律鑑定人則被要求僅僅依靠死者的醫療紀錄來推斷死者的死因;他告訴法庭,死者應該不是死於疾病,但他也不排除這樣的可能性,
但在第一次判決書中,記載的是鑑定人排除了死因為心肌梗塞的可能性。
「這個錯誤之後卻被各層級法院視為『事實』使用」,張娟芬如此說道。
張娟芬和律團搜集本案審判中的程序疏失,他們認為這些瑕疵雖然不一定能證明林于如的清白,卻足夠證明這場審判並不符合程序正義。這些瑕疵包括:法官在接受檢查官搜集的完整檔案數個月後,才允許林于如的法律團隊呈上一小部分證據;林于如被禁止參加自己的最高法院言詞辯論程序;以及證據採信標準不一的問題。這些問題是在台灣的刑事審判系統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也通常對檢察官較為有利,所以他們認為能成功翻案的希望不大。
他們預測最好的結果是重啟審判,至少讓法院能重新評估支持林于如當時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證據,而減輕刑罰。
林于如案起初的辯護律師也是造成現階段窒礙的原因之一。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也參與了林于如一案的上訴過程,他後悔基金會沒有在第一時間介入林于如的案件。對目前接手案件的律師團而言最大的問題是,當初的辯護律師應該要求包含被告精神狀況聲明等證據的清單,以調查真偽。張娟芬更補充,即使在第一次審理過程中沒有調查過這些證據,要求證據清單也能讓當初在更高層級法院審理案件時,多留一線希望。
林于如的精神狀態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於今年稍早發布了一份《台灣死刑判決報告》,分析過去十五年間台灣法院判處死刑的七十五件案件。這份報告揭露了自2004年開始,十起案件中的程序疏失,其中也包括林于如案,而在這之中已有四位被告被處決。林于如的案件之所以被列於其中,則是因為她被診斷有智能不足的情況。
台灣人平均智商有104分,而林于如在經過鑑定後,只有57分。根據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於2013年發布的智能障礙評斷標準,智商在55分到70分之間的人被認定為有「輕度智能不足」,智商指數在40到55分之間的人則被認為有「中度智能不足」,智商在71到80分的人則是「邊緣智能不足」。
除此之外,在審判過程中呈上的林于如精神鑑定報告,也證明林于如曾受嚴重憂鬱症所苦。連檢察官都知道林于如是「重度憂鬱症患者」,法官卻在判決書中說道:「故上訴人是否確有智能不足之情形,不能單憑上揭心理測驗之數據為判斷。而上訴人為高職畢業,經營臭豆腐製作、批發事業,行為時為滿二十七歲之成年人,係為詐領保險金而犯案,其殺害劉宇航之過程冷靜⋯⋯以及長期簽賭六合彩等情狀,實無從認定其智能有明顯低於常人之情形,自難認其因身心障礙、智能不足,而不應判處死刑。」
張娟芬在她的論文中寫道:「法官推翻智力測驗和精神鑑定報告結果,將有智能障礙且患有重度憂鬱症的被告判處死刑。」
在1990年代末到2000年代初期,聯合國通過決議,強力要求仍未廢除死刑的國家不得對「精神障礙病患」施加死刑,精神障礙的定義也包括「智能遲滯」(現在多用「智能障礙」一詞)及「精神疾病」。台灣的法律也允許被告在犯案當時若有智能障礙情形,得申請不適合執行正常刑罰。
從未被揭露的歷史
林于如案的辯護,以及她的性命,全都仰仗她的新辯護律師林志忠。林志忠的辦公室位於台中市中心,如同其他公設辯護律師辦公室一樣,桌面、抽屜、會議桌和窗台等所有可見平面上散落堆疊著厚厚的紙張和資料夾,多是法院紀錄、律師筆記、家庭成員記錄及簡易判決結果,以及幾封來自林于如本人的信件。她的來信上有著顏色格線,上面還畫有花朵圖案,上面寫著對律師團隊的感謝。
林于如的背景報告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這份文件是由當時法院指派的醫生所寫,詳述林于如對醫生提到的自身成長背景,一路詳述從童年、青少年到成年,直到被逮捕前的各時期經歷。
如果一切屬實,林于如的故事需要耗費大量篇幅來解釋,為什麼她的人生會淪落到決定殺害丈夫的地步。她並不否認謀殺丈夫的這項指控,整個拙劣的殺害過程中也早已入了醫院人員的眼中。這份背景報告也支持了她否認殺害母親的聲明,並指出她身負的賭債是她與丈夫共同累積下來的。同時提出了一個疑問:她的丈夫劉宇航是否與她共謀,殺害了自己的母親鄭惠升?
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周漢威律師表示,林于如出生於「良好家庭」,但在她父親去世後,家庭蒙上一層陰影。林于如和姊姊感情一直很要好。高中畢業後,她們一起在一間夜店工作,林于如在那裡認識她日後的丈夫劉宇航。林于如曾為劉宇航懷孕過兩次,兩次都是墮胎作結。當她第三次懷孕時,醫生警告她再次墮胎的話,未來可能會無法再懷孕。
依照台灣社會習俗,林于如和劉宇航在孩子出生前結了婚,並搬入劉宇航家與他們家人同住。接下來一年,林于如被丈夫長期家暴。家庭暴力在他們家似乎並不罕見,林于如的婆婆鄭惠升,也長年受到劉宇航父親施暴。兩人通常在受到丈夫毆打後,會一起去找家庭醫生看診。醫生會幫他們治療,並給予藥物止痛。那時候,林于如一邊撫養兒子長大,同時也逐漸對如止痛藥、安眠藥及其他抗憂鬱處方藥等藥物上癮。她也和丈夫及其他家人一起逐漸沈迷於賭博。林于如也患有重度憂鬱症,試圖自殺好幾次。
這個故事並不完整,但林于如的律師相信這些細節,包括頻繁發生的家庭暴力、長期憂鬱症狀及多次自殺企圖都有辦法被證實。在最後上訴期間,律團試圖傳喚當初治療林于如和鄭惠升的家庭醫生出庭作證,表示該名醫生認為林于如的聲明是真的;但法院駁回了他們的要求,法院也拒絕他們傳喚林于如姊姊出庭作證的要求。周漢威也以應調查證據未予調查的理由,再次向最高法院上訴,卻同樣遭到駁回。
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
對某些人來說,這個故事似乎非常少見。
儘管案件罕見,林于如所面對的,像是家庭暴力、憂鬱症、藥物成癮及賭博成癮等情況,在台灣社會中卻非常普遍。
根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資料顯示,2016年一年,全台公家機構共受理了117,550件家庭暴力案件,代表一天有322件,每五分鐘就有一起暴力案件發生。台北婦女救援基金會的曾瀞儀曾於6月表示,傳統家庭結構仍是造成女性受到虐待情況普遍的主要原因之一。
台灣患有情感性精神疾病(包括重度抑鬱症和躁鬱症)的人數從2006年的十九萬人增長到2014年的近二十五萬人,成長了25%。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諶立中今年一月在他的辦公室中進行了訪談,之前曾擔任心理醫生的他,提及台灣長期缺乏資金補助的心理疾病照護的問題。
台灣使用藥物的高比例一直詳細記錄在案,這也可以說是台灣健保的缺點。台灣人一年平均看診次數多達十六次,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布的平均次數的兩倍,更是將近美國次數的四倍。根據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的一項統計,美國藥廠對台灣市場的銷售額從2004年的三十億美金增加到2013年的五十四億美金;處方藥銷售額佔了藥物市場的90%。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甚至指出,在多數醫院及診所中,開藥及發藥的部門通常沒有分開設置,「醫生有足夠動機以及能力開出過量處方藥物」。
諶立中也提到,台灣政府只花費總預算的1.4%在心理疾病照護上,但其中的97%預算是透過健保系統,用在看診及藥物補助相關的花費上,「我認為台灣人花在藥物上的錢已經夠多了」。
即使台灣犯罪率低,非法聚賭行為在台灣也是普遍的消遣活動。根據學術機構研究,政府試圖在八零年代間以停止販售合法彩券的方式來阻止非法的「大家樂」簽賭行為,但民眾很快就轉向簽賭香港的「六合彩」彩票。
「群眾對簽賭的熱情不但沒有如台灣政府預期般地消退,反而一直延續到了今天,」高雄醫學大學的顏正芳和牛津大學的吳易叡在一份2012年發表的論文中寫到。
研究者詳述了台灣主流社會對林于如這樣的「六合彩」賭博成癮玩家有什麼印象,他們也發現台灣人大多認為愛賭博的人「道德淪喪,該為自己的賭博行為自食惡果」。,且在台灣社會的傳統觀念裡,賭博從未被當成是一種心理疾病。
未來該怎麼做?
在台灣,刑事辯護十分困難。即使有幾個錯誤判決或過重刑罰的案例獲得翻案,成功案例仍是少數。
以國際標準來說,檢察官擁有極高比例的起訴成功率,他們也持續在審判過程中,享受司法系統內部的優勢。
目前有項司法改革計畫正在進行當中,改革內容包括引入陪審團制度的提案,以及降低公訴服務及司法組織權力。2015年,當時的在野黨黨主席蔡英文以這項議題作為主要競選政見之一參選總統。2016年5月的就職典禮演講中,蔡總統說:「司法系統已經失去人民的信任」,並說司法改革「是台灣人民最重視的議題」。但不斷遭到延宕的議會和密切參與過程的人們,已經對蔡英文政府宣稱會進行重大改革的承諾失去信心。
與此同時,林于如的律團正準備進行非常救濟,希望能讓案件重新審理,讓法院能夠重新調查相關證據。另外一項計畫是要求蔡總統將林于如的死刑減刑為無期徒刑,但要注意避免林于如案再次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深怕大眾會再次燃起當初她被逮補時那樣的狂熱,迫使法務部長簽下死刑執行令。
林于如和劉宇航的兒子由一對外國夫婦收養,目前住在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