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國慶不是你的國慶三】喊冤的人抵抗司法不公
文/ 王佩淇(廢死聯盟執行秘書) 攝影/ 林晏竹(冤獄平反協會執行秘書)
每一個冤案在被成立救援之前,都會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因為理解一個案件的過程相當漫長,必須要想辦法把案件不僅只是說給一般人聽,還要說給法官聽。
冤案的類型亦各有不同,當案件本身不是顯而易見的科學證據問題時,就更難向社會大眾說明,尤其很難讓媒體理解,進而願意報導。
▲高烊輝律師參與王信福案救援,向大家解說本案司法瑕疵之處
王信福案就是這種類型的案件。
廢死聯盟從2011年王信福死刑確定時,就關注到這個案子。
「王信福案某種程度上跟鄭性澤案很像,是一個密室卡拉OK殺人案件。當共同被告作為證人,未經交互詰問的情況下,他的獨立證詞能不能作為共同被告有罪的證據?」高烊輝律師向在場的大家提問。
王信福的冤,在於國家急於殺了案件中互咬的共同被告,造成死無對證。
▲黃致豪律師參與多樁死刑案件辯護,近來也加入謝志宏案救援工作
一樣是同案被告指認共同犯罪,或許謝志宏就幸運了一點點,因為共同被告郭俊偉還沒死,因為還有其他證據直指舊時辦案的缺損。但即使如此,謝志宏救援大隊仍然苦戰十餘年,直到最近才看見翻案的曙光。
一晃眼的18年,謝志宏的青春夢不再回。可是在死刑冤獄中,18年可能還稱不上資歷深,因為台灣還有一個舉世矚目的冤案死囚邱和順。
▲音樂創作人林冠婷受邀獻唱
你能想像被囚在一坪大小的牢房一待三十年嗎?
今年中秋前夕,我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邱和順。他唱了自己創作的曲子給我們聽,說今年是第三十年,隔著鐵窗看中秋月。
邱和順已經被關了三十年,境況當然不會太好。
▲台北看守所一隅
講邱和順案必須非常克制,因為這個案件是最複雜的,不過對尤伯祥律師來說,這個案件卻對他日後投入促進轉型正義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以「台灣司法不願意面對過去那段威權時期歲月所幹過的壞事」一言蔽之開始談邱案,尤伯祥說,一直到民國100年,台灣的法官還是用威權時代的思維審案。過往每個案子都有的刑求,法官卻可以漠視。
於是他深刻體認,如果沒有轉型正義的工作,台灣的司法不可能真正改變。掌權者從來不會意識到權力是來自人民,必須對人民負責,只覺得是站在人民之上統治這些人。
▲這一晚,許多家長帶著孩子出席,尤伯祥律師說看到孩子更領略到生命的活力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