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的人,該如何照顧?—記第十六屆世界被害者學會世界大會(上)
文/ 吳佳臻(廢死聯盟副執行長)
關於世界被害人學會及第一次在亞洲舉辦的大會
2018年6月10至14日,「世界被害者學會 (World Society of Victimology)」在香港城市大學舉辦了為期五天的「世界被害者學會全球大會」(以下簡稱「全球大會」)。因為查詢被害人相關文獻資料,我無意間看到這個組織和大會的介紹,才知道原來早在1973年,就有一群來自世界各地關心被害人議題的學者和實務工作者,聚集在以色列召開了第一次的全球大會。其後,於1979年在德國舉辦的大會上,正式成立「世界被害者學會」。迄今已經16屆的全球大會,本屆是第一次在亞洲舉辦。
「世界被害者學會」是一個會員遍佈全球的非政府組織(NGO),具有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及歐盟理事會的諮詢地位。該學會的成員來自許多非政府組織,集結了人權工作者、女權運動者,從事被害人保護工作的社工、心理諮商師,學術單位的學者、學生,律師、公務員及政府部門代表等,關注面向包括犯罪預防、被害人支持、心理諮商、社會安全等學術領域和實務層面。藉由每三年召開一次的全球大會,世界各地的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包括被害者家屬)齊聚一堂,分享學術發現、實務經驗並進行交流。這樣交流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相關研究的推進,加強被害人支援制度的建立。
台灣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於1998年立法通過,依法設立於各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至今已有21個分會,專職從事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服務、被害者保護相關議題,以及權利意識的發展。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在台灣雖然已推動近20年,但社會大眾對於被害者的理解仍然相當有限。廢死聯盟雖然早在成立不久的2004年就開始接觸國內及海外(美國)的被害者家屬,努力認識並理解被害者的需求,也嘗試用有限的資源推動被害者保護相關議題與政策,也於2016年完成被害者家屬訪談,出版了《隱形的吶喊:犯罪被害人心內話》一書,試圖讓大眾更理解被害者權利議題,冀望共同努力推動更完善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但儘管如此,首次參與以被害者權利為主題的全球大會,還是讓我開了眼界。
為期五天的全球大會共有5場專題演講、超過21個子題討論,議題廣泛的層面超乎我原本的想像,包含有學術領域被害者學相關理論探究、法律制度上被害者權利與刑事訴訟制度的關係、實務工作上的衝突調解和被害者支援工作、需結合跨界專業進行的修復式正義、健全社會安全角度的預防被害及再次受害,以及應該長期投入研究與理解的被害者心理與創傷等。五天的大會就在這樣時而理論探究、時而實務交流的過程中進行,與會者也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看見更多面向的議題,例如預防校園霸凌預防、實施修復式正義、家暴受害者、難民與移工、歧視、內戰、恐怖攻擊、網路犯罪、被害與加害、厭女/殺女/潑酸、被害者社會支持服務、受到重大創傷的警察與家庭關係等。
理解受害者的韌性與適應能力,進而提供符合受害者需求的支援服務
來自加拿大亞崗昆學院,教授受害者學與公共安全課程的年輕教授若巴克 (Benjamin Roebuck)以「適應力(resilience或翻成韌性)與暴力犯罪受害者」為題進行專題演講,他的研究團隊與至少8個被害人支持服務單位合作,針對被害人支持與服務進行研究分析。
若巴克教授提到,每個人對於同一件事情的感受不見得相同,即使是同一個家庭內的被害者,對於同一件事情、同一個物品或畫面的解讀和感受都可能不同,然而,感受力、韌性跟外在表現或身份則不一定相關,舉例來說,接觸的生活環境較多元、較多面向但課業成績不佳的學生,韌性可能比成天躲在象牙塔讀書的高材生來得好。
接著他說明被害人的心理調適和變化會是如何表現:被害人會先針對事件進行「導航 (navigate)」,搞清楚現在是什麼狀況,然後進行「協商 (negotiate)」。例如失去幼兒的被害人家屬發現媒體記者拿著長鏡頭相機對著他們家拍攝時,他會先「導航」以了解「到底發生什麼事、現在是什麼狀況」,然後會產生「緊張關係」,接著會試著排除這件讓他不舒服的狀況,思考該如何處理,這就是「協商」的過程。
若巴克教授解釋,目前許多協助被害人的服務(包括司法程序、被害人支持體系、非正式的社會支持網絡等),並沒有從被害人為主體(被害人為中心)發想,而是從理論上去做分析或政策建議。提供服務的單位必須評估被害人受到創傷之後的復原和成長過程,而不是直接告訴被害人:喔,現在你正在經歷「創傷後成長 (Post Trauma Growth)」。服務提供者可以試著回想自己過去的生活經驗,在最艱困、難過的時候是什麼感覺,然後回顧過去的歷程,反思自己走到現在的心情,是如何面對過去的痛苦,如此,才會發現原來自己歷經幾個月的時間已經走過那段痛苦,這就是所謂的「創傷後成長」。因此,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並不完全是件壞事,因為受傷的人也可以從中長出力量來,從中獲得成長。
理解被害者的心理調適過程後,若巴克教授藉此分析一般提供給被害者的服務是否適切、對被害者是否有幫助、哪些服務可以真的促成改變。以下簡單歸納幾點,研究結果顯示,被害者通常認為有幫助且重要的支持包括:知情權(大部份被害者對於警察或檢察官不告知案件相關訊息時感到不滿意)、受到警方的保護、獲得尊重、參與案件發展、被信任(警察是否相信被害人家屬的說法)等,若巴克教授說:「司法審判結果對被害者而言通常不是最重要的,被害者更在乎的是司法程序當中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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