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等候董建華發落》
阿潑(媒體工作者)
前陣子,新馬地區因為一起青年運毒事件而掀起死刑和罪罰的討論。22歲的楊偉光因生在馬來西亞沙巴一個貧窮破碎的家庭,他16歲便獨自到西馬謀生,沒有受太多教育,如同許多走上歧路的青少年一般,因為運毒在新加坡被捕,在這個國家,即使殺人都尚可寬容,唯有毒品是無法通融的死罪。
馬來西亞華人社會積極援救楊偉光,甚至援用台灣昔日個案湯英伸的故事申論罪犯的養成和社會的忽略脫不了干係:「來自破碎家庭並非犯罪的藉口,但若社會有提供社會安全網,讓他接受基本教育,獲得基本溫飽,也許他就不會走上這條不歸路。」援救團體代表這麼說。他們希望給楊偉光第二次機會。
國家時以「保護社會」為由訂定嚴苛刑罰,認為可以恫嚇犯罪者或者「潛藏的犯罪者」,但人並非天生的罪犯,追究起來多不離社會之過:資源分配不公甚至是階級或族群的歧視等等。若僅只以嚴刑竣法「處置」這些罪犯一如丟棄垃圾一般,便不會反省並補救社會上諸多的問題,更不會減少犯罪。
香港電影《等候董建華發落》(From the Queen to the Chief Executive)便是基於此等思考而拍攝。劇中多位少年犯甚至女主角都因家庭背景或是被漠視的成長,而犯錯,這些錯誤都很嚴重,但導演邱禮濤時而透過女主角的故事、議員忙於正義理想忽略兒子的陪伴,以及街頭父親痛打兒子等等「社會因素」提醒這些不經意的疏忽,等於是培養了一個潛在的犯罪者,議員大聲斥責質疑者:「難道這個社會只會逃避責任嗎?」
邱禮濤在拍攝後的筆記中寫著:「他們(弱勢)往往被大部份社會人士在有無意之間疏忽,但其實不論是基於人道、人權的立場或勇敢面對問題的態度下,社會人士都有必要正視他們活生生的存在。何況,香港從來都沒有一部真正關心人權,甚至是罪犯的人權的電影。」
這部於2001年拍攝的電影,改編自一本同名著作,作者湯漪珊取材於真人真事寫成,描述英國殖民時期的香港,未成年的犯罪者皆被判「等候英女皇發落」(Detained at Her Majesty’s Pleasure),始終無法確定刑期,回歸前,一名女子和議員希望在主權移交前能協助確定他們的刑期,無奈到了回歸後,因這項殖民政府的法律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只好特殊調整為「等候董建華發落」,他們出獄之日仍遙遙無期。電影上映時,仍有17名未定刑期的青少年犯在獄中,邱禮濤說這是被英國殖民政府丟棄不顧的爛攤子,特區政府也不想處理。
許多先進國家顧及到青少年心智不成熟,一時失足,為了給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皆為他們設立特別的法律。在殖民時期的香港,犯下殺人罪足以判處死刑的未成年人,得到的是「等候英女皇發落」的判決,這原是考量青少年犯案時心智尚未成熟,未將其與成年犯同等看待,故而「從輕發落」,法官將判刑責任轉介給非司法人士和機構,好讓青少年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仍可回到社會重生。
這項對青少年犯的「寬容」聽起來合理,卻因是行政裁決,不在司法判決之內,嫌犯因此無法上訴爭取權利。英女皇當然不會親自發落這些少年犯,真正處置的是總督,然而因不在司法程序內加上社會對於殺人犯的仇視,置之不理成為常態,1993年香港廢除死刑後,少年犯得到的刑罰竟比成年犯還不如:他們連一個刑期都沒有,只能一直被關下去。
請注意,「無期徒刑」或「終身監禁」尚且是一個讓犯人有心理準備的「判決」,但「等候發落」卻是一種無止盡的等待,不僅無法假釋沒有假期更看不到界線,遑論計畫未來,對他們的心理上盡是折磨和虐待。為了想好好做人,少年犯在獄中認真學習或者努力自新,以便出獄後可以求得生存,然而,何時能出獄,能否出獄,卻是每天困惑著他們的問號。他們日復一日的等待,超過十年甚至二十年都有,已超過一般成年犯的刑期了。
犯了罪當然要受懲罰,然而,如何懲罰總該明定,不能不給刑期。根據國際人權法庭,無了期押後判刑是違反人權法的。
電影中一名坐了十多年牢的少年犯對著議員直言,寧可香港回歸大陸後,被處以死刑,因為這樣漫長的牢獄生活讓他深感痛苦,若非擔心老母,他寧可自殺。
「為什麼在一個文明和強調法治的社會裡,當權者竟可以在拒絕給予確實刑期的情況下把罪犯無了期地拘禁!本來是一翻好意的事情卻又可以變成一種更大的傷害。
邱禮濤說,原是好意的「等候英女皇發落」,卻變成無刑期的拘禁,甚至是比成年重犯所得的懲罰更重,對身心也造成更大折磨。
電影中,為了救助23名「等候英女皇發落」的少年犯,工運出身的議員招集少年犯家屬希望一起爭取刑期的確定,在家屬報告少年犯罪的理由後,議員忍不住對他們說:「大家要曉得,我們這次的行動挑戰的不僅是官僚制度,還挑戰了社會對罪犯的仇恨。」果然,議員在街頭上倡議時,得到若干市民和支持者的不諒解,而其他議員也表示罪犯不值得同情等等。
電影最後,儘管少年犯們仍無法得到刑期,繼續等待,議員也失望痛哭,然而,仍舊有個微弱的希望,讓故事顯得善良美好----電影中主要敘述的「寶馬山雙屍案」的被害人家屬,兩位英國籍的父母寫信給特區行政長官表示原諒兇手,並希望他能早日確定刑期。長期因為犯案而惡夢連連的主角,因此消息,忍不住痛哭,自殺未遂前寫的遺書也表明感謝跟愧咎。寶馬山雙屍案之殘酷曾讓同情主角的女主角感到不舒服並且放棄援助,後因被害人家屬的寬容,也鼓舞了女主角和自己的家庭和解。女主角說:「我們都不願意重來,因為擔心再次犯下年少時無知的錯。」在那樣的環境那樣的家庭背景,不犯錯都得小心翼翼。
一次和初認識的新加坡友人提到楊偉光,他感嘆地說,真的很同情楊偉光,然而新加坡對於毒品案是毫不留情的,他只願能多緩些時日,多給楊偉光一些時間,或許最晚能拖到九年十年:「他想做些什麼,就好好去做吧。」看完《等候董建華發落》後,似乎也難以判別哪種懲罰是殘酷的,為何社會皆吝於給予我們製造的犯罪者第二次機會。
(本文轉錄自人本教育札記257期P.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