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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黃富康假介看屋之名義,與房東相約待租之屋並趁機將其殺害,復前往被害人住處殺害其家人,未得手而逃逸,於醫院治療時遭警方逮捕。精神鑑定報告指出黃富康罹患潛伏型精神分裂症,並伴隨幻聽症狀,惟一審法官仍作成死刑宣判,二審改判無期徒刑,上訴最高院遭駁回後更審改判死刑,至2016年8月16日全案定讞。
「他的想法跟普通人比較不一樣,但是我們家的人都不會把它當作精神異常狀的來看待。」趙富群,黃富康的親哥哥,在他的記憶中黃富康常有些天馬行空的想法,像是想打造非洲小國、統一世界當皇帝、想研究長生不老藥的秘密等,這些天真的想法卻也無傷大雅,純粹反應了黃富康不同於他人的想法。
沒有內容。
每個生命都是故事,一連串因果關係造就了現實。犯罪者的人生也充滿故事,沒有人是天生的罪犯。透過瞭解犯罪者的人生背景,非以「點」而以「脈絡」的方式體會他們始終也是人,不過因為種種原因走上與你我不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