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仰桓
在國際審查委員會發表「結論性觀察與建議」的會議上,公政公約審查委員會召集人諾瓦克教授說,死刑是公政公約中最嚴重的問題。證諸審查委員們在審查過程中對死刑問題的重視,以及對政府代表態度之嚴厲,諾瓦克教授此語,看來是由衷之論。
在介紹及分析此次審查委員對死刑議題的討論之前,我想應該先稍微回顧一下政府(最主要是法務部)歷來對的死刑的立場以及對公政公約第六條的解釋。當前政府最正式的死刑政策文件應該是法務部長曾勇夫在2010年4月15日向立法院提出的「我國死刑政策現況及未來規劃報告」。這份報告一開始就表明,關於死刑議題,應該包含「死刑執行」及「死刑政策」兩個層面。在「死刑執行」方面,法務部堅持「依法行政」,意思是當死刑三審定讞後,法務部應根據「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執行死刑。至於「死刑政策」,則因台灣已於2009年批准了公政公約,因此應該逐步減少使用死刑,以達到廢除死刑的終極目標。法務部主張,由於「死刑定讞者是否執行」與「死刑刑罰是否廢除」屬於不同層面的議題,因此對這兩個層面採取「分開處理」的立場。也就是說,死刑是否廢除可以討論,但在廢死前,這些討論不能影響到死刑的執行,否則是違法的。
Chinese, Tradit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