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 廢話電子報147期
第六條第一項 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第七條前段 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當戰爭降臨眼前,我們習慣的日常不再「理所當然」。本次廢話電子報邀請大家一同思考:國際人權公約跟你我有什麼關聯?年節剛過,團聚之餘,監所內、外的人們在過年期間經歷著什麼樣的光景,受刑人真的都吃免錢飯嗎?吃免錢飯很享受嗎?同時也為大家介紹什麼是「待死現象」,死刑犯每日面對生命的不確定性,長期的身心拖磨儼然是一種不人道的待遇,政府須負起最大的責任,採取明確的廢死期程。
繪圖/閔柏陵(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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